重庆,男子花14.4万法拍了一辆型号为宝马320的轿车,万万没想到,还没等到过户,车辆竟然不翼而飞,后来经过查看监控,发现有4个人开着一辆无牌照的皮卡车,深夜将自己的宝马车拖走,一套操作干净利索,一看就是专业的,男子怀疑原车主之前肯定将车抵押过,才被人将车拖走,可原车主得知此事,一口咬定他什么都不知道,男子无奈,只能选择报警! 黄先生是开二手车行的,当老板好些年了,见过的车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可最近摊上的事,让他真是哭笑不得,又窝火又无奈。 起因是10月底,黄先生法拍了一辆2023年的宝马320,车况很好,价格还不高。 干二手车这行的,除了日常收售二手车,法拍车也是他们重点关注的香饽饽。 毕竟法拍车有时候价格合适,车况也还不错,转手就能赚一笔。 经过几轮竞价,黄先生最终以14.4万的价格成功拍下了这辆宝马320。 拍下之后,黄先生心里美滋滋的,一心想着赶紧走完流程,然后开回店里好好拾掇拾掇。 11月11日,黄先生拿到法院的裁定书以及协助执行的通知书后,高高兴兴的去提了车。 但是由于没有钥匙,他特意叫了辆板车把车拖回到自己的车行里。 12月13日,黄先生拿着准备好的资料去车管所办手续,但是整体办完需要五个流程。 但是当天人特别多,到处都是排队的,黄先生刚办完两个就到了下班时间。 由于当时是周五,周末还不上班,只能等到周一再来。 就这样,黄先生将车开回了自己车行的地下停车场里。 万万没想到,周日黄先生去找自己车的时候,却发现那辆宝马320凭空消失了,怎么都找不到。 黄先生心里咯噔一下,他怀疑自己是不是记错位置了,便在停车场里来来回回跑了好几遍都没有找到。 这下黄先生彻底慌了神,赶紧找到停车场的管理人员,要求查看监控。 监控画面一调出来,黄先生看得是目瞪口呆,画面显示。 就在前一天深夜,一辆无牌皮卡车,悄无声息地开进了停车场。 然后停在自己的宝马320旁边之后,从车上下来了四个人。 这四个人分工明确,动作麻利得不像话,几分钟就把车给拖走了。 而且全程没有发出太大的动静,一看就是老手,干这种事绝对不是第一次。 看着监控里这四个人行云流水的操作,黄先生心里顿时就有了一个猜测: 这车十有八九是被原车主的债主拖走了,他怀疑这辆车在被法拍之前。 原车主很可能早就把它抵押给了别人,导致现在那些债主把主意打到了这辆车上, 想到这里,黄先生赶紧联系了这辆宝马车的原车主。 可电话那头,原车主的态度却让黄先生火冒三丈。 原车主听完黄先生的来意之后,一口咬定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还说: 车都已经被法拍了,跟我有啥关系?谁拖走的你找谁去! 黄先生没办法只能联系法院,可那边也表示不知道这件事,当初原车主也确认过没有外债抵押的情况。 这把黄先生整不会了,自己花了14.4万买的车,无缘无故被拖走,难道就自认倒霉吗? 无奈之下,黄先生报了警,警方调取了沿途的监控。 发现这辆宝马最后出现在往弹子石方向的余杭大道,之后就彻底失去了踪影。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还在调查当中。 《民法典》第225条:机动车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公示方式,但法院法律文书可直接导致物权变动。 黄先生拿到法院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时,就已是车辆合法所有权人,未过户不影响权利,拖走行为侵犯其所有权。 《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黄先生虽未办完手续,但已经是合法车主,四人深夜专业拖车,主观有非法占有故意,属数额巨大,涉嫌盗窃罪。 黄先生现在一想起来就悔不当初,气的直拍大腿,他说,干了这么多年二手车,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离谱的事。 现在只盼着警察能早点破案,帮自己把车找回来,不然这14.4万可就真的打了水漂。 说到底,法拍车虽然价格诱人,但捡漏的前提是把风险摸透。 买家在竞拍前,一定要主动核查车辆的抵押、查封、违章等全套信息。 拿到法院文书后,也要尽快完成过户手续,同时做好车辆的安保措施,避免到手的香饽饽变成烫手山芋。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呢?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