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欲熏心?”湖北大冶,女子本是办公室副主任,董事长指定让她“清洗办公室窗帘”,女子果断拒绝,却被降职到打字员,4300元月薪也降到3000元,还招新人替代女子工作,甚至换了女子办公室的门锁,女子这个憋屈,因为董事长经常给她发骚扰信息,她多次明确拒绝,却遭董事长调岗降薪报复,女子一气之下告上法院,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50463.22元,这是湖北大冶市法院递给吴女士的最终答案。 当判决书上“公司单方调岗降薪违法”的字样映入眼帘时,这场耗时近一年的职场纠纷,终于有了结局。 可谁能想到,引爆这场风暴的,竟是“洗窗帘”这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判决书中未详述的证据博弈、沟通破裂细节,才是胜诉的关键。 法院的判决清晰地勾勒出时间线:2012年6月入职,2023年2月劳动关系解除,十一年工龄,从办公室副主任到打字员,月薪从4300元骤降至3000元。 这串数字背后,藏着一段充满报复与反抗的职场博弈,更藏着吴女士从恐慌到冷静、步步为营固定证据的全过程。 一切的转折,始于那通带着威胁的电话。 “你去把办公室的窗帘洗了。”2023年2月1日,董事长李某的指令让吴女士错愕不已。 洗窗帘本是清洁员张某秀的活儿,公司《岗位说明书》上白纸黑字写着她的职责是公章管理、考勤统计、档案归档,与清洁工作无任何交集。 更让她心头一紧的是,这并非单纯的工作安排——李某此前多次通过微信发送冒犯性信息,从“你穿裙子真好看”到“晚上单独出来聊聊”。 “这不是我的岗位职责,清洁工作有专门的同事负责。” 吴女士在电话中试图理性沟通,可李某的回应带着不容置喙的强硬:“公司安排的工作没有分内分外,你不做就是不服从管理,要么做,要么辞职。” 这句话像一根刺扎进吴女士心里,她立刻按下手机录音键,将整段通话完整记录下来——这段录音后来成为证明李某“报复动机”的关键佐证。 拒绝后的第2天,也就是2月2日,公司行政部突然通知开“临时专题会”,吴女士到场后才发现,会议主题竟是“撤销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会上,总经理只笼统地说“为优化组织架构”,却拿不出任何书面依据,吴女士当场提出异议,要求说明具体原因并出具正式文件,却被人力资源总监打断:“这是董事长的决定,执行就行,不用多问。” 她下意识掏出手机录音,被行政部同事伸手阻拦,争执间,会议纪要已被匆匆宣读并散会,全程没有任何书面签字确认环节。 更离谱的操作还在后面。 2月9日,吴女士收到一份打印的《调岗通知》,没有公章,只有人力资源部的手写签名,上面写着“调任打字员岗位,月薪3000元,三日内报到”。 她找到人力资源总监理论,对方态度傲慢:“要么服从,要么按旷工处理,旷工三天自动离职。” 沟通无果的当天下午,吴女士发现自己办公室的门锁被换了,她拍了门锁照片和无法开门的视频,又联系物业调取了当天上午公司派人换锁的监控录像,这些画面后来都被提交给了法院。 让她彻底寒心的是,2月10日,她在公司内部招聘平台上看到了“办公室副主任”的招聘启事,要求“3年以上相关经验,一周内到岗”——这意味着公司早已在背后找人替代她,调岗只是逼迫她主动离职的手段。 吴女士没有慌乱,她截图保存了招聘信息,又整理出近一年的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加上之前的微信聊天备份、通话录音、调岗通知照片、门锁监控,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证据链。 她先是找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交证据时特意附上了《岗位说明书》原件,证明洗窗帘与自身职责无关。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调解最终破裂。 庭审时的交锋更是激烈。 公司方声称调岗是“正常用工调整”,打字员岗位与原岗位“薪资差距不大”,还提交了伪造的“吴女士工作失误记录”,试图证明调岗的合理性。 但吴女士的代理律师逐一拆解:先是播放了通话录音,证明李某的威胁言论。 再展示了微信聊天备份的公证件(诉讼前吴女士特意去公证处做了电子证据公证),戳穿报复动机。 法院最终认定,公司调岗既无合理依据,又未履行协商程序,且存在更换门锁、隐瞒招聘等恶意行为,已构成“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判决支付经济补偿金47300元及未休年假工资3163.22元。 这场看似荒唐的“洗窗帘风波”,终以吴女士的胜诉落幕,而那些她在恐慌中冷静固定的证据、据理力争的沟通场景,才是这场职场维权战的核心底气。 如果各位看官老爷们已经选择阅读了此文,麻烦您点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各位看官老爷们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