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已归国家,无义务返还”! 真相是:文物归国家后无强制返还责任,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私自出售、销毁——包括博物馆! 《文物保护法》明确,国有博物馆不得出售馆藏文物,哪怕是“伪作”,处置也需征求捐赠人或继承人同意。当年庞莱臣后人无偿捐赠137件珍宝,是赤诚爱国之举,绝非让文物沦为变现工具! 可南博的操作太寒心: 将《江南春》定为“伪作”后隐瞒数十年,庞家直到画作现身拍卖才知情未经同意划拨出售,2001年卖6800元,2025年估价8800万,差价万倍 长期漠视捐赠人知情权,直到诉讼获胜才允许查看。 定为赝品为何隐瞒?低价变卖是否中饱私囊?万倍差价背后有没有利益输送? 国家文物不容暗箱操作,爱国情怀不能被辜负!期待彻查追责,给公众一个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