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停禁停区,患者下车小便后坠桥!13万赔偿冤不冤? 深夜高速上,救护车警灯正急闪——货车司机戴某高烧抽搐、呼吸困难,刚被120接上送往医院,却突然情绪激动喊着要下车小便。司机把车停在高架桥禁停路段,谁料戴某下车后突然变向,翻越高115厘米的护栏坠桥,当晚被找到时已无生命体征 。 一场急救变悲剧,家属直接把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36万余元,认为医院深夜在禁停区停车,还放任神志不清的患者独自下车,才酿成大祸。但医院喊冤,说监控显示戴某在车上神志清醒、还在打电话,甚至攻击医护,跳桥是无法预见的自杀行为。 法院的判决让不少人热议:戴某坠亡是自己的行为导致,和急救没有直接关系,但医院作为专业机构,没尽到最高安全义务——禁停区违规停车,患者情绪激动还没紧紧陪护,存在明显过错。最终医院被判担责10%,赔偿13万余元。 其实急救里的两难很常见,医护要救死扶伤,也得守住安全底线。可换个角度想,要是当时没在禁停区停车,或者陪护更紧密,这场悲剧会不会避免? 13万赔偿到底是警示还是委屈?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同意停车吗?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下期聊聊急救中那些难平衡的安全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