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独居的上海蒋女士突发脑溢血离世,一套房产与30万存款的归属,将“无主遗产”的现实困境推到公众眼前。远房表弟吴先生垫付3万余元医药费,想为表姐购置墓地、办一场体面的追思会,却因遗产需由民政部门接管而处处受阻。 蒋女士并非一无所有,她有存款、有重疾险,可在失去行为能力的危急时刻,这些保障却因缺少合法授权无法动用;离世后,她的财产按规定收归国有,善意代办的亲属想为她争取最后的尊严,却卡在“合理支出”的认定程序里。一面是法律防止财产流失的初衷,一面是逝者难安、生者为难的人情困境,配套细则的空白,让独居者的身后事成了一道冰冷的难题。 上海33万独居老人的群体缩影,更是戳中了无数中年人的生存焦虑。当“未婚无后”不再是少数选择,当独居成为越来越多人的生活常态,生病时谁来签字、资产如何处置、身后事谁来托付,这些曾被视为“晦气”的话题,早已成了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提前立遗嘱、指定意定监护人,这些看似冰冷的法律程序,恰恰是给独居生活的一份兜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