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 ​中国有关方面突然宣布了,将就“外国影响透明度登记”(俗称外国代理人

鹏煊随笔 2025-12-21 11:33:30

果不其然。 ​中国有关方面突然宣布了,将就“外国影响透明度登记”(俗称外国代理人登记)制度启动集中调研,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今天,北京,多家媒体援引权威信息称,讨论焦点直指:对接受境外资金、代表境外利益开展的游说、传播、咨询、赞助项目等活动,是否建立强制登记与资金来源披露机制;学术与新闻如何设定豁免;执法边界如何避免“一刀切”。一句话,透明要上台面,红线怎么画成了悬念。 这事听起来挺突然,但放眼看,大洋对岸和英伦三岛早就有了类似的游戏规则,而且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深刻。美国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从1938年就开始实施了,它要求代表外国利益的代理人公开他们与外国政府的关系和资金情况。这套法律至今还在用,甚至直接影响到了一些国家的媒体机构。说到底,这些国家的立法核心都指向同一个词:国家安全。 咱们再瞧瞧英国。他们刚在2023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里,也塞进了一套“外国影响登记计划”。这套计划想得很细,分成了“政治影响”和“强化监督”两个层级。简单说,跟外国政府打交道的商业、学术、媒体活动都可能被划进来。英国的官方文件里有句话很直白:登记一项活动本身,并不意味着这个活动是“不合法的或不受欢迎的”,只要透明,活动可以照常进行。这话背后的意思,就是要把该管的管住,把正常的交流放开。 那画这条“红线”究竟难在哪呢?最大的考验,是如何在安全和开放之间找到那个微妙的平衡点。如果标准太严,可能会误伤正常的跨国商业合作和学术交流,寒了那些诚心诚意来华发展的国际伙伴的心。但如果太松,制度就形同虚设。看看英国,他们的制度在征求意见时,就有慈善和人道主义组织担心,登记信息公开是否会威胁到在母国工作的人权捍卫者及其家人的安全。 对于在中国运作的国际非政府组织来说,这种登记程序并不陌生。自2017年《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生效以来,它们就必须选择登记代表处或备案临时活动以取得合法性。据统计,到2021年9月,已有522个组织设立了代表处,955个组织备案了临时活动。这意味着,很多国际组织已经适应了在明确的规则框架下运行。 现在回过头看咱们自己的讨论。焦点集中在豁免范围和执行边界上。学术交流和新闻活动会不会被豁免?纯粹的商业咨询和“游说”的界限怎么划?一笔海外科研经费,会不会因为来源敏感就触发登记义务?这些问题的答案,将直接决定这个制度是精准的手术刀,还是伤及无辜的钝器。就像英国在制定规则时,专门为公认的新闻出版机构、从事法律活动的律师等群体设定了明确的豁免条款,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的地方。 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建立这一制度的目的,不是为了关上开放的大门。相反,它更像是给中外交往铺设一条更清晰、更安全的轨道。通过阳光化的登记,让合法的合作理直气壮,让暗藏风险的行为无处遁形。这既是对国家安全的负责,也是对绝大多数遵守规则的国际参与者的保护。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外国利益代理人 代理人制度 外国人代理法 代理人法案 代理人法 中国慈善透明度 代理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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