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假设风险”判毒狗者4年,却对真·伤人风险的遛狗乱象轻罚?这双标也太明显了! 毒狗固然不对,但有人说“毒人风险”是假设?还真不是——有人吃了中毒死狗差点丧命,还有人销毁毒狗药时中毒身亡,风险真实存在。 但反过来想,每年超千万人被狗咬伤,狂犬病致死案例年年有,这可是实打实的危害。 2026年起遛狗不牵绳最高能拘10天,可比起投毒的4年刑期,违法成本还是差太多。 宠物管理的核心该是“双向约束”,既不能纵容投毒危害公共安全,更该严惩放任狗伤人的主人。 只盯着一方重罚,根本解决不了矛盾。 你觉得遛狗不牵绳该加重处罚,还是毒狗量刑合理?来评论区聊聊~ 文明养犬 宠物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