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是魔鬼!”江西宜春,男子发现妻子婚内出轨,与妻子离婚后,仍耿耿于怀,多年后等父亲去世,儿子大学毕业后,觉得了无牵挂便驾车撞击前妻与其同居男友。 江西宜春的清晨,天刚蒙蒙亮,省道上一片寂静。谢某坐在他的小货车里,已经蹲守了半个小时。他在等两个人,也在等一个“了结”。 这一天是2025年6月13日。为了这一刻,51岁的谢某不是在那一瞬间冲昏了头脑,而是硬生生地“忍”了六七年。这种忍耐不是为了原谅,而是为了寻找一个完美的时机——当他在世间再无牵挂的那一天。 故事的伏笔埋得很深。早年间,谢某与苏某原本是夫妻,但婚姻在苏某与另一个男子谢某乙发生关系后走到尽头。一纸离婚协议签下后,前妻苏某便顺理成章地与谢某乙同居生活。 在那之后的漫长岁月里,谢某表现得似乎很平静,身边人都以为时间早已冲淡了这笔风流债。他独自赡养着90多岁的老父亲,供养着还在读书的儿子,像所有的中年男人一样,扛着生活的重担默默前行。 但这仅仅是表象。在他的内心深处,怨恨不仅没有消散,反而在岁月的发酵下变成了一颗定时炸弹。他在等,等到老父亲寿终正寝,等到儿子大学毕业、自立门户。这在他看来,不是卸下重担享受人生,而是意味着他终于可以“豁出去”了。 转折点发生在2025年6月。当时,谢某的父亲已经离世,儿子也顺利完成了大学学业。就在这个“了无牵挂”的当口,谢某捕捉到了那个名为“报复”的契机:前妻现任男友谢某乙的母亲病逝了。谢某太清楚风俗人情了,他断定这两人一定会从外地赶回万载县奔丧。 红白喜事,本是人生大事,却成了谢某复仇的剧本。6月13日凌晨5点,他开着车早已守候在两人返乡必经的路口。 这绝非一时兴起的路怒。当远处那辆摩托车出现在视野中,熟悉的两人身影映入眼帘时,谢某没有任何迟疑,直接轰下了油门。 后来在法庭上,谢某曾辩解自己当时车速很慢,只有“30码左右”,只是想吓唬对方,但现场勘查的刹车痕迹长达23米,司法鉴定给出的数据冰冷而真实:撞击瞬间的车速高达69-72km/h。这是一个要人命的速度。 一声巨响,摩托车倒地,苏某与谢某乙双双翻滚在路边。 撞人之后,谢某没有下车查看,也没有一丝犹豫,直接驾车逃离了现场。这疯狂的举动后,紧接着是他早已预设好的结局——他在深山里停下车,拿出了提前准备好的农药仰头喝下。 这一系列行为构成了一个诡异的逻辑闭环:送走长辈、抚育幼子、复仇仇人、最后自我了断。他把所有人的路都算到了,唯独没算准老天爷不想让他就这么轻易地死。 他在山里挣扎许久,自杀未遂,剧烈的痛苦让他无法独自面对死亡,最终在家人的苦苦规劝下,直到6月15日凌晨,他才在家人陪同下走进了公安局投案。 虽然被撞的苏某与谢某乙命大,经法医鉴定仅为轻伤一级,但这并不能掩盖谢某行为的暴戾性质。随着案件从侦查走到起诉,谢某的态度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他在警方面前一度承认是奔着要两人性命去的,可一旦到了法院受审,他又推翻了自己的供词,坚称没有杀人故意。 一审法院没有采纳他的翻供,即便他取得了受害者的谅解,依然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这个判决显然没能让谢某醒悟,他坚持上诉。他甚至试图用“被害人有过错”来为自己减刑,认为一切的起因都是当年前妻的出轨。 这一论调在二审中被驳斥得体无完肤。二审法官的逻辑非常清晰:即便当年有过情感纠葛,那已经是六七年前的事情了,双方早已通过离婚协议解决了法律关系。拿着多年前的陈芝麻烂谷子,作为现在行凶杀人的借口,法律不认这个账。 更关键的是,谢某“两面三刀”的态度让他失去了一个重要的减刑筹码——自首。虽然他是主动投案,但法律规定“如实供述”才是认定自首的前提。他在二审期间依然睁眼说瞎话,对着近70码的车速鉴定硬说是30码,这种对核心犯罪事实的抵赖,让“投案”变了味。 那个精心的策划:挑选在父亲去世、儿子毕业后动手;利用对方丧事奔丧的节点埋伏;撞击后的畏罪服毒……每一个环节都像铁钉一样,死死钉住了“故意杀人”的意图。这哪里是什么激情犯罪,分明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清算”。 最终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谢某原本以为那是他人生的“解脱时刻”,没想到却是另一种囚禁的开始。他用了六七年的时间去孵化仇恨,在原本可以安享晚年、含饴弄孙的年纪,亲手将自己送进了高墙。 他在那个清晨踩下的油门,毁掉的不仅仅是前妻平静的生活,更是他自己余生所有的自由。这时候再回头看那句“冲动是魔鬼”,或许并不准确,对于谢某而言,那是一头被他在心里喂养了多年的魔鬼,终究还是反噬了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