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这个项目,确实有点东西。 瑞典的金主爸爸一掏就是20年。 培养了四百多个法学硕士。 据说一半都进了所谓的“关键岗位”。 这个“关键”二字就很有灵性了。 什么叫关键岗位? 这个定义权又在谁手里? 要琢磨这事儿,得先看看这到底是个什么项目。它的大名是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设在深圳。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它是全球唯一一个能同时提供全英文的美国法J.D.学位和中国法法律硕士(J.M.)学位的学院。说白了,这里的学生既要精通英美普通法系那套逻辑,也得吃透中国的大陆法系,毕业时脑子里装着两套完整的法律操作系统。这种背景,放哪儿都是稀缺品。 那么,“关键岗位”究竟指的是什么?这词儿听着挺神秘,其实掰开来看,无非是几条清晰的路径。 一条路,是通往司法系统的核心。这很好理解,法治社会,法院、检察院、政法委这些地方,天然就是法律人的关键舞台。项目里一些毕业生分享过,他们的目标就是进入市级甚至更高级别的检察院、法院系统。另一条更醒目的路,是直奔顶尖的“红圈”律师事务所。看看来这个学院招聘的都是哪些机构:金杜、中伦、方达、环球……这些名字是中国法律服务业塔尖上的明珠。进了这些律所,参与的不是跨国并购就是巨额融资项目,处理的合同动不动关系着几十亿的生意,这岗位够不够“关键”?第三条路,是去大企业执掌法务与合规命脉,尤其是在金融、科技这些领域。现代社会,大公司运营的每一步都踩在法律红线的边缘,那个守住底线、控制风险的人,位置自然举足轻重。 所以你看,“关键岗位”没那么玄乎,它指向的无非是那些权力大、责任重、资源密集、能直接影响社会规则或重大利益分配的位置。一个法律人坐在这些位置上,他如何理解规则、运用规则,会产生完全不同的后果。 这个项目能批量地把学生送进这些岗位,绝不是偶然。它的教学模式就是为“关键”二字定制的。师资队伍里外籍教授的比例常年超过一半,很多来自耶鲁、哈佛、牛津这样的名校。课堂上模拟的是真实的国际仲裁,讨论的是最新的跨境合规案例。学生从研二开始,就浸泡在顶尖律所或企业的实习里。这种环境锻造出来的,不是只会背诵法条的书生,而是熟悉国际游戏规则、能用两种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职业高手”。当各大律所、企业、机构需要能处理复杂涉外业务的人才时,这个项目就像一个精准的人才筛选器,自然被推到了最前面。 然而,正是这种高度的精准和成功,让人忍不住多想一层。问题恰恰就出在这个“定义权”上——是谁,用什么标准,定义了这些岗位是“关键”的?这个定义的过程,本身是否就是一种强大的导向? 我们社会对于“成功”法律人的想象,似乎被这套标准牢牢地锚定了:顶级律所、高端金融、重要机关。一套昂贵的、高度国际化的法学教育,像一座精致的桥梁,直接把学子渡向这些被标记好的彼岸。这当然是一种巨大的价值,但会不会也在无形中,让法律人才的培养路径变得过于单一?当最聪明的头脑都被吸引去处理跨国公司的合同纠纷和上市融资时,谁去深入社区处理那些繁琐却关乎普通人尊严的纠纷?谁去深耕那些不那么光鲜但关乎社会公平的基础法律领域? 法律,从来不只是商业的语言,它更是关于正义、关于底线、关于如何让一个社会良性运转的学问。一个真正健康的法律生态,既需要能在国际舞台上博弈的精英,也需要扎根在中国大地、理解基层脉动的卫士。如果“关键”的定义权完全被前一种需求所主导,甚至被某种特定的国际资本或资源背景所影响,那长此以往,法律职业的内核会不会发生某种微妙的倾斜? 这个北大项目无疑是中国法学教育国际化的一块高地,它培养的人才也实实在在地在国家需要的领域发挥作用。但它的存在,更像一面镜子,让我们看清了当下法律人才战场上的激烈争夺与价值排序。我们在为这座桥梁的宏伟喝彩时,或许也该思考,如何才能让通往更多元、更基层“关键岗位”的路径,也能变得同样宽阔、同样有吸引力。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