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前脚拦截中国船只并且没收销毁“军民两用”物品,美国政府后脚就宣布110亿美元的对台事务决定,这简直是欺人太甚。 事情得从2025年12月17日说起。就在那天,美国国防部安全合作局突然宣布了一项决定,瞬间引爆了舆论。 他们要向台湾出售价值高达111亿美元的武器装备。 这个数字是什么概念?这是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笔对台军售案,金额之高,用心之险恶,都到了一个新高度。 说到这你可能以为,不就是卖点武器吗?其实没那么简单。 这次的清单里,可不只是些常规的防御性装备。里面赫然列着“海马斯”火箭炮系统、陆军战术导弹,还有大量的反装甲无人机。 这些武器的射程动辄上百公里,攻击属性非常明显,远远超出了所谓的“防御需求”。 更要命的是,美国人还计划通过一个叫“台湾战术网络(TTN)”的系统,把台军整个整合到美军的作战体系里去。 这摆明了就是要把台湾彻底武装成一个“豪猪岛”,是赤裸裸地挑战一中原则。 赖清德当局那边也是相当配合,马上就说要把防务预算提高到GDP的5%。 这钱从哪来?还不是岛内民众的民脂民膏。 一边是美国人急着倾销武器,另一边是民进党当局心甘情愿地挥霍民众的血汗钱,这场戏演得真是“默契”。 可问题来了,就在这笔惊天军售案公布的前几天,美国在印度洋还干了一件更出格的事。 根据《华尔街日报》12月12日的披露,早在11月份,美军就在斯里兰卡外海的公海海域,拦截了一艘从中国驶往伊朗的货轮。 这次行动,美军直接派出了常规部队加特种部队,强行登船检查。 他们给出的理由是,船上装有“军民两用物项”。 说白了,他们怀疑船上拉的是可以用来造导弹的原料,比如高氯酸钠之类的东西。 然后呢?美军在没有提供任何具体证据,更没有任何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单方面依据自己的国内法,直接把这批货物给销毁了,然后才放船走人。 这种行为,在国际法上怎么定义?这就是霸道的“长臂管辖”和不折不扣的“海盗行径”。 公海航行自由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保护的基本权利,任何国家都无权在公海随意拦截、检查别国船只。 美国所谓的“军民两用”定义更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全球80%的贸易品都能被他们划进去。 今天能销毁你的高氯酸钠,明天就能销毁你的钢材和芯片。 但很快事情就变了,很多人发现,这次中方的反应似乎并不像预想中那么激烈。 这又是为什么?有分析认为,这艘船很可能并非中国籍,而是伊朗方面通过第三方公司运营的。 也就是说,货物的所有权可能已经交割,船只的主权归属也比较复杂。 美方在行动后也一直对船名、船籍和船东信息含糊其辞。 我们没有掉进美方预设的叙事陷阱里,去为一个主权不明确的事件大动干戈,这恰恰是一种战略上的清醒和成熟。 这让人不由得想起30多年前的“银河号”事件。 1993年,同样是美国,同样是以“向伊朗运输违禁品”为借口,在公海上强行扣留了中国的“银河号”货轮长达33天。 那次事件,我们遭受了1.37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最终美方在船上什么也没查到,只给了一句不痛不痒的道歉,拒绝任何赔偿。 那是我们国力还不够强大时,不得不咽下的屈辱。 然而,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今天的中国,早已不是当年的吴下阿蒙。 就在美军上演这出“海上霸权”闹剧的同时,我们的海军第47批护航编队刚刚完成了长达368天的远航任务。 总航程超过14万海里,为102艘中外船舶提供了安全护航。 我们的军舰就在印度洋,就在那片海域,用实际行动告诉全世界,谁才是维护航道安全的真正力量。这种持续的远洋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最有力的反制。 更讽刺的是美国人的双重标准。他们一边以“防扩散”为名,在公海销毁别国合法的民用化工品; 另一边,却又把包括AH-1W“眼镜蛇”直升机零件、“鱼叉”导弹这些明显过时甚至淘汰的武器,高价打包卖给台湾。 岛内舆论都忍不住嘲讽,说美军这是在“清库存”,赖当局是在当“冤大头”。 这种一边扮演“国际警察”,一边大发战争财的嘴脸,实在是虚伪至极。 从在印度洋的蛮横拦截,到在台海的巨额军售,这套组合拳打下来,美国的意图已经非常清晰了。 他们就是要通过海上挑衅和台海施压,构建一个全方位的对华围堵链条,用自己的国内法来取代国际公认的规则。 但时代变了,面对这种霸权逻辑,我们的工具箱里也早已不是只有抗议和谴责。 从“银河号”的忍气吞声,到今天护航编队的全球巡航,这背后折射出的,正是中国维护自身海洋权益从忍让到强势的巨大转变。 面对霸凌,退缩和妥协换不来尊重,唯有实力才是维护和平与尊严最坚实的后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