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馆的事还没消停, 四川博物馆又上热搜。这次是陈瑞园老人的子女想要回父亲留下的130多件字画,没想到困难重重。 事情要从这批字画的分类说起:其中45件在移交清单上明确标注“代存”,还特意备注了“可退还”,可馆方却表示自己只是“保管方”,并非收藏单位,没有决定权;更让人费解的是另外86件,馆方主张这些属于“捐赠”,但拿不出任何捐赠协议、证书之类的书面手续。 明明一部分是有明确代存标注的藏品,一部分是缺乏凭证的所谓“捐赠”,怎么就成了难以追回的烫手山芋?说馆方拿“无捐赠意愿”当借口拒绝返还。 难道就凭这借口不给人家东西?真是欺负老实人啊。以后谁还敢把自家珍藏的东西交给博物馆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