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揪心!46岁上海独居女子离世无继承人,民政局成遗产管理人,3个月内这类人可申

闲聊杂谈热点记 2025-12-25 18:39:02

全网揪心!46岁上海独居女子离世无继承人,民政局成遗产管理人,3个月内这类人可申报 上海46岁独居女子蒋婷的离世,让“无继承人遗产处置”话题冲上热搜!12月24日,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发布官方公告,明确被法院指定为蒋婷的遗产管理人,引发全网对独居人群身后事的热议与思考。 公告显示,蒋婷生于1979年4月,2025年12月14日在虹口区四平路的住所去世。经法院审理查明,她的法定继承人均已先于其死亡,生前也未留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典型的“无人继承”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无继承人时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这一指定既合法合规,也让逝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 此次公告明确了三类可申报人员的权利,公告期限为三个月(自12月24日起): - 曾与蒋婷存在遗赠扶养关系、依靠其扶养,或对其扶养较多的人,需提交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材料; - 蒋婷的债权人、债务人,需携带身份证明(法人需提供证书)及债权债务关系证明; - 对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有异议者,需提交身份证明、异议理由及相关佐证。 符合条件者可将材料邮寄或提交至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518号2号楼4楼,联系电话(021)25015443,逾期未申报将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很多人疑惑“无人继承的遗产是不是直接归国家?”其实并非如此。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管理人会先清理遗产、处理债权债务,为扶养较多者保留适当份额,剩余部分才会归国家用于公益事业。目前蒋婷的善后工作也在推进,居委会将协调举办告别仪式,全力守护逝者尊严 。 这个案例戳中了无数人的心:当下独居人群越来越多,46岁的人生猝然落幕,无亲可依的身后事全靠制度兜底。这不仅让大家关注遗产处置的法律细节,更引发对“提前规划身后事”的讨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指定遗产管理人,或许能让独居者的身后事少些遗憾。 你怎么看待无人继承遗产?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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