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一男子参加老乡组的饭局,遇到了共同就餐的刘女士,当时刘女士打扮漂亮,男子瞬间被迷住了,找刘女士要了联系方式。结束饭局的第二天,男子约女子出来,二人在酒店见面,刘女士也欣然前来,当时男子给女子转账1500元,说这个意思你可懂?刘女士发了名表的链接给男子,也问他:意思你可懂?男子当时很急,上前就准备帮刘女士脱衣服。 内蒙古晨报12月17日报道了这则新闻。据报道称,因为男子并没有按照刘女士的意思,买下链接里的那块名表,而是急吼吼的去触碰她的身体,还要脱衣服,刘女士直接就身体抵抗、拒绝。之后,还一纸诉状,上诉男子想要侵犯她。 事件还要从那场同乡会说起,郝某的一个老乡组了一个饭局,邀请了在外地打工的几个老乡,来到饭店里相聚。 刘女士也应邀前往,当天,刘女士特意打扮的非常漂亮,来到饭局的时候,算是全场最漂亮的那个了。不仅吸引了在场男士的目光,也深深吸引了郝某。 整场饭局,郝某都无意吃饭,一双眼睛目光完全就在刘女士身上。饭局期间,不少男士都找刘女士要了联系方式,郝某也趁机上前要了好友。 要说郝某对于这位刘女士的感情,真可谓是一见钟情啊。当时饭局结束之后,回到家中的郝某,还是辗转难眠,脑海里一直都是刘女士的身影。 到了第二天,郝某就迫不及待,他想要再次见到刘女士,于是就在微信上跟刘女士联系,希望可以再次相聚。郝某说:“你出来呗,我带你去吃大餐。” 当然,刘女士也就没有拒绝,欣然答应,并且如约而至。见到刘女士答应了自己的邀请,郝某感觉,既然没有拒绝,对方肯定也是对自己有意思。于是郝某就更加大胆了。 二人在吃饭期间,也喝了点小酒,吃饭完之后,郝某就预定了一个酒店,带着刘女士去开房。而这个时候,刘女士还是没有拒绝,也跟着郝某走进了房间。 当时刘女士称,“我就跟你在房间里坐一会,等下我的朋友就过来了,然后就回家了。”而郝某只是当面点头答应,但是他觉得,只要进了房间,他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俩人为了缓解气氛,找了很多话题在聊,聊了一会之后,郝某直接就给刘女士转账了1500元。当时刘女士也不客气,直接就收下了。 刘女士眼珠子一转,把一只名贵手表的链接发给了郝某:“你看看,我的意思你懂不?”这个意思就是,想要让郝某帮他买。 而郝某则提到刚刚的1500元,也声称:“我的意思那你懂不懂?”说着,就直接开始往刘女士身上扑。 就在碰到刘女士身体的时候,郝某甚至开始上下其手,也触碰到了其胸部,接着还主动要去帮助刘女士脱衣服。 当时刘女士感觉到郝某就是故意的,对于自己的需求也不搭理,于是就说:“我可不是随便的人,你不要太过分啊。”正呵斥着呢,就开始反抗,最终郝某并没有得手。 俩人因此不欢而散,本以为这件事也就这样过去了,谁知道回家之后的郝某,很快就收到了相关部门的传唤,理由就是:涉嫌侵犯。 到案之后,郝某如实供述经过,这一点跟刘女士描述的完全一致。不过,虽然没有侵犯成功,但是刘女士表示了明确的制止,仍然构成了侵犯未遂。 即便郝某辩称,刘女士也收钱了,是否算作交易。但是工作人员指出,即便要这样定性的话,女方不同意,也还是会被判定为“侵犯未遂”。 最后,郝某经过审理之后判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本案释法:男子给女子转账1500元,女子立刻收下,男子内涵准备要发生 关系,但是女子又拒绝,最后男子也并没有得逞。针对这样的行为,男子的行为是否违法呢,要判刑吗? 根据《刑法》规定,男子给女方转账,女方也是立刻收下,但是男子强行实施侵犯,此举属于“违背妇女意志”,核心在于女子是否自愿,强制进行则构成侵犯罪。 如果男方没有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未遂的情况一般会判处1-2年。 根据本案来看,有金钱来往,可能可以说是否属于交易,但是如果是无条件赠予,则不影响侵犯罪的认定。 无论是哪种定罪,只要是女方不同意,男方想要强行发生 关系,就构成犯罪。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欢迎一起来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