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着狗的人,吃了别人的狗 中山一位狗主悬赏寻边牧,折腾半个月才知道,狗早被附近养着两条狗的商铺老板捡走宰杀了。找狗时问过对方,还被一口否认,最后只赔了1.3万私了。 这事儿最让人膈应的,是那份双标。自己的狗是心头肉,别人的狗就成了盘中餐,连句实话都不肯说。说白了就是只疼自己的东西,别人的宝贝在他眼里连块肉都不如,这种伪善比单纯的冷漠更扎心。 不少人不解为啥不进去,主要是没摸透相关规定的门槛:捡走脱离主人占有的狗,不符合盗窃的秘密窃取;而侵占要2万起、故意毁坏财物要5000起,大多宠物的市场价很难达标,最后只能走民事赔偿。 情感上的刺,终究没法用金钱拔干净。你遇见过这种选择性共情的人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