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毒死10只宠物狗受害人最新发声#【广州宠物投毒案被告获刑一年十个月,受害人:这不是人和狗的矛盾】#律师回应男子投毒致10只狗死亡获刑# 2026年2月5日,广州南沙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特殊的投放危险物质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男子小区周边投毒致10只宠物狗死亡# 事件始于2025年9月2日凌晨至白天,广州南沙区某小区及周边公共区域被陈某某投放混有老鼠药的猪肉,导致10只宠物犬中毒死亡。这是距离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诉讼案法槌落下后,又一起备受关注的宠物投毒刑事案件。该案受害人代理律师吴娱向潮新闻记者介绍:“这是广州首例对宠物投毒行为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量刑的案件。”#男子投毒致10只狗死获刑1年10个月# 随着判决书被宣读,这段历时近半年、为离世爱犬寻求公道的艰难历程也暂告段落。该案的两位受害人阿芝、刘薇(化名)在宣判后首次接受采访,向记者讲述了事件背后的细节、伤痛与坚持的意义。在“这不仅是狗的事”呼声的影响下,这起案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深入讨论。
“对于受害人来说,能够将案件推进到这一步,已是艰难胜利。”吴娱说。起初,受害人曾担心案件只会被定性为“故意毁坏财物罪”,那意味着更轻的处罚,甚至可能只是民事赔偿。转机出现在检察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时,“那一刻,受害人松了一口气。”吴娱解释,“只要构成刑事犯罪,性质就完全不同。”吴娱向记者披露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细节:被告人购买了两盒鼠药,自称向沿街商贩购买,商贩未找到,剂量不详,但被告表示将所有药物都投放出去。更关键的是,毒物氟乙酰胺的毒性极强,可通过食用、吸入和接触中毒。“庭审中披露的监控显示,一位被害人在遛狗时,有从宠物嘴里掏出肉块的动作。”吴娱强调,“这说明光是舔舐或咀嚼,就可能导致中毒死亡。如果被孩子误触呢?”阿芝对此深有体会:“投毒地点在小学门口的草坪,那是孩子们玩耍的公共区域。”她指出,案件能达到刑事诉讼标准的核心原因,正是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本质,而非简单的“养犬矛盾”。
对于判决结果,阿芝表示能够接受:“此罪名最低3年刑期,因有自首、认罪认罚及一位受害者出具谅解书,最终判1年10个月实刑。”阿芝进一步表示,早在2025年8月15日,就有个别小狗中毒,但受害者误以为是个例未报案;9月2日后,仍陆续有小狗中毒,证明这是持续性恶意行为。“这不是人和狗的矛盾,本质是人和人。”阿芝也想澄清一些误解——网络上,有人指责“受害者不文明养犬”,她感到既无奈又愤怒:“我们是文明养犬人,遛狗必牵绳,粪便及时清理,选择凌晨遛狗正是为了不打扰他人。”她指出,受害者家庭与嫌疑人居住在不同区域,楼层相差甚远,日常毫无交集。
吴娱则从专业角度评价了案件的意义:“对广州来说,这给法官提供了可直接参考的案例,让他们可以跳脱传统判案思维。”她解释,近十年来广东发生过多起针对宠物的投毒行为,大多被认定为财产损害,而此案首次将行为本身的公共危险性作为核心考量,在广东地区具有突破意义。“之前北京的首例宠物中毒刑事诉讼案件被广泛报道,利弊参半。”吴娱坦言,“利在提供参考案例,让司法人员认识到投毒行为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弊在可能引发模仿。”她特别提到,他们这起案件,在庭审中法官花了大量时间向被告人说明,不能因私怨在公共场所投毒,尤其是小学附近,一旦被儿童误食,后果不堪设想。
最后,阿芝表达了期待:“此次事件暴露了相关法律的空白。一方面,缺乏对恶意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明确严惩条款;另一方面,对文明养犬的规范与宠物权益保护未能有效衔接。”她希望国家能尽快完善法律,既约束不文明养犬行为,也严厉打击恶意投毒,减少社会对立。(潮新闻 记者 李沐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