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玩不起的代价!”海南,一男子春节准备去海南过年,他提前花8499元,订了19天民宿,不料,起飞前一晚,民宿老板一看周围民宿价格涨到4-5倍,立马觉得亏大了,他直接毁约,通知男子房子不能住了,让他自己解决。 李先生,一个普通上班族,攒了一年的假期,想着春节带家人去三亚避寒,逃离北方的冰天雪地。他算得很精明,也很谨慎,知道春节三亚的住宿会疯涨,所以早在2025年12月,就提前下手,在三亚海棠湾订了一间四居室民宿,19晚,总价8499元,算下来每晚才四百多块。 别觉得这个价格贵,熟悉三亚的人都知道,春节期间的海棠湾,别说四居室,就是一个普通的单间,每晚价格都能轻松破千,好一点的海景房,三四千一晚都是常态。 李先生订的这个价格,说是捡漏也不为过,毕竟他提前两个月锁定,相当于赌对了时机,也给民宿老板提前锁定了收益,按理说,双方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可人心不足蛇吞象,民宿老板显然没这么想。眼看着春节越来越近,三亚的民宿价格一天一个价,周围同档次的四居室,价格直接涨到了原来的4-5倍,也就是说,李先生订的这19晚,要是老板现在重新挂出去,能多赚好几万。 一想到这里,老板就坐不住了,觉得自己亏大了,当初签的合同在他眼里,瞬间就成了束缚自己赚大钱的枷锁。 最恶心的是什么?他不提前说,不提前协商,偏偏选在李先生起飞前一晚才通知毁约。 大家都知道,春节期间的机票、酒店,早就是一票难求、一房难求,李先生已经订好了第二天的机票,行李都收拾好了,一家人满心欢喜等着出发,结果被泼了一盆冷水。 这时候再去订其他民宿,要么价格高得离谱,要么根本没有空房,就算有,也都是位置偏、条件差的,跟当初订的海棠湾四居室根本没法比。 老板倒好,一句“我亏了”,就把所有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连句像样的道歉都没有,更别说赔偿了,直接甩锅让李先生自己解决。 这操作,跟抢钱有什么区别?相当于你提前交了定金,定好了一件东西,卖家看到有人出更高的价,就直接把东西卖给别人,还告诉你“我不管,你自己想办法”,天下哪有这么不讲道理的事? 有人可能会说,老板也是做生意的,追求利润最大化也正常。可追求利润,也得有底线吧?诚信是生意的根基,尤其是民宿这种靠口碑吃饭的行业,你今天为了多赚几万块,毁了自己的信誉,明天谁还敢来订你的房子? 退一步说,就算你真的觉得亏了,能不能提前跟客人沟通?能不能主动提出合理的赔偿,比如退还定金,再补偿一部分损失,让客人有时间重新找住宿? 这位老板倒好,连最基本的尊重都没有,一副“我就这样,你爱咋咋地”的态度,仿佛自己毁约是天经地义的事。 他大概忘了,当初李先生提前订房,是信任他,也是给了他一个稳定的收益,要是没有李先生提前锁定,他这房子说不定还空着,根本等不到后来的高价。现在看到有利可图,就翻脸不认人,这种短视的做法,迟早会栽大跟头。 其实这种事,每年春节在三亚都能上演,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去年就有网友爆料,自己提前一个月订了三亚的民宿,春节前几天被老板要求加钱,不加钱就毁约,还有的老板更过分,把订房的客人赶出去,转头就把房子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别人。 这些老板,眼里只有钱,没有诚信,没有契约精神,总觉得自己能钻空子,能赚一笔是一笔,却不知道,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可能有人会问,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就只能认栽吗?当然不是。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李先生和民宿老板之间签订了订房合同,老板单方面毁约,已经构成了违约,李先生完全可以向平台投诉,要求老板退还全部房款,并且赔偿自己的损失,比如重新订房多花的钱、机票改签费等等。 可现实是,很多消费者遇到这种事,都会选择认栽,要么是觉得维权太麻烦,要么是觉得金额不大,不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还有的是因为身在外地,维权成本太高。 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这些民宿老板更加肆无忌惮,觉得就算毁约,也不会有什么后果,反正消费者也不会真的去维权。 说句实在话,三亚作为一个旅游城市,靠的就是游客的口碑,游客来了,才能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可这些黑心民宿老板,却在不断消耗三亚的口碑,消耗游客的信任。 他们以为自己赚了眼前的小钱,却不知道,一旦游客对三亚失去信任,不再来三亚旅游,受损的不仅仅是他们自己,还有整个三亚的旅游行业。 还有一点,这些民宿老板大概忘了,春节期间的高价,只是暂时的,春节一过,三亚的旅游淡季就来了,到时候,民宿价格会大幅下跌,很多民宿都会空着,根本没人订。他们为了春节这几天的高额利润,毁了自己的长期生意,简直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