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正月初二理发,舅舅当晚意外死亡。舅妈认定外甥“克死”丈夫,报警“间接故意杀人

阿芃读世界 2026-03-04 21:46:03

外甥正月初二理发,舅舅当晚意外死亡。舅妈认定外甥“克死”丈夫,报警“间接故意杀人”,不被立案。她又起诉索赔100万元。我们的潜意识中还有多少以讹传讹的生活信条?   根据海报新闻报道,大年初二,小刘在门口放鞭炮,舅舅进门骂道:“过年也不捯饬一下,顶个鸡窝头,晦气样!”。   父母离异后,小刘跟母亲生活。开货车的舅舅怕他学坏,时常训斥约束。小刘一回嘴,就会领到舅舅的“手工光饼”。   被骂后,小刘一气之下,冲出家门,直奔理发店,让师傅把那堆“晦气”剃了个干净。   他以为只是去掉了一头乱发,没想到,却惹来一场祸事。   当晚,噩耗传来,舅舅酒后骑摩托车回家,撞上了电线杆,车子散架,舅舅也没再醒来。   第二天,刘兵低头跟着一路哭泣的母亲去吊唁。一进灵堂,他扑通跪下,磕了三个响头。   舅妈瞪着哭肿的双眼,死死盯着小刘的短发,半晌从喉咙里挤出来一句“你……你理发了?”   小刘莫名其妙地看着舅妈,点了一下头。舅妈突然带着哭腔地嘶吼:“正月理发死舅舅!你存心要他死吧!”   众人拦住了扑上前的舅妈,让小刘母子二人先回家避避。   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在舅妈的心里,道理清晰、坚硬:外甥理发触犯了禁忌,禁忌应验,丈夫身亡。   她找“大仙”求证。   “大仙”掐指一算,给出了“间接故意杀人”的定论:小刘明知习俗还去理发,导致舅舅心中不快,喝酒比平时多,这才出了车祸。   于是,沉浸在丧夫之痛中的舅妈跑到公安局,控告外甥“间接故意杀人”,要求立案。   警察听完她的陈述,耐心解释:你丈夫的死因是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意外,与你外甥理发没有刑法上的直接因果关系,这不构成犯罪。   这因果关系呀,就像多米诺骨牌,若无被告的行为,这第一张骨牌倒下,则不会发生原告的损害,这后续的一系列骨牌倒下。   在本案中,若无小刘理发,就不会发生舅舅意外身亡吗?显然不是,他还是可能醉驾发生事故。   不被立案后,舅妈不甘心,求人写了诉状递到法院,索要100万元赔偿。   法庭上,舅妈哭得撕心裂肺,责备小刘的存心不良,忘恩负义。小刘低头不语,满心委屈,怎么剪了个头发,就有这么大过错?   他并无过错。   法院审理认为,侵权责任的构成必须同时具有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   本案中,小刘既无主观恶意,也无违法行为,而舅舅死亡的事实,源于自身的酒驾行为,与小刘理发无因果关系。   因此,法院判决小刘不承担侵权责任,依法驳回舅妈的诉求。   当听到判决结果的刹那,舅妈无力地瘫坐在椅子里,掩面抽泣。她无法理解,代代口口相传的禁忌为何不被法律认可?   她可能不知道,在法律上,有个“迷信犯”的概念,就是行为人出于迷信,使用了在客观上根本不可能实现其目的的手段。   例如,笃信正月初二理发能“咒死”人,而故意跑去理发,这种行为不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不构成侵权或犯罪。   如果理发能咒死人,那么理发店早该被列为高危行业,全国理发店正月初二都要关门了。   你还知道哪些讹传的习俗?来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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