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判例】浙江嘉兴,老太太在小区卖玉米,不慎跌倒。围观人群却不敢救,危急之时,一名保安把她送到医院。10天后,家属坚持让老人出院。老人却在出院当天死亡。6个月后,家属把保安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49万。法院判决6个月后,家属再次上诉,法院这样判了! 这位老人长期在小区内摆摊卖玉米,靠自己的劳作维持生计,事发当天她独自提着玉米在小区里行走售卖,全程没和任何人发生口角,也没和保安有过任何接触。老人跌倒的真正原因,是自身患有高血压等基础疾病,突发脑溢血导致身体失控。现场不少路人心里有顾虑,不敢轻易上前,这名保安没有丝毫犹豫,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全程陪着老人就医,主动联系家属,还垫付了相关费用,所有举动都是出于最朴素的善意。 老人在医院接受救治后,身体状况暂时稳定,可家属在入院第十天执意要求出院,医护人员的劝阻也没起到作用,老人在出院当天不幸离世。这本是让人痛心的家庭悲剧,家属却没正视老人的真实死因,反而把全部责任都推给了伸出援手的保安。他们谎称老人是被保安驱赶追赶才摔倒,将保安和物业公司一起告上法庭,索要49万元赔偿,让做好事的人平白遭受无妄之灾。 法院审理时,调取了小区完整监控,画面清清楚楚还原了事发经过。老人摔倒前半小时里,一直独自活动、售卖玉米,保安根本没靠近过,更不存在驱赶、争执、肢体冲突这些情况。医院出具的病历和诊断报告也明确写明,老人死亡是自身基础疾病引发脑溢血恶化导致的,和保安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公正裁决,驳回家属全部诉讼请求,明确保安是善意救助、正常履职,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家属不接受一审结果,在判决半年后又提起上诉,还称有新证据支持诉求。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核查了所有证据,发现家属提交的材料根本无法证明保安存在过错,也不能证明老人离世与保安有关,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起案件还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保护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的典型案例,给全社会树立了公正的标杆。 老人离世确实让人同情,但绝不能用不合理的追责伤害社会善意。助人为乐是咱们的传统美德,法律的底线就是不让好心人因行善蒙受损失,更不允许有人利用家庭悲剧转嫁责任、消耗公共信任。这两次公正判决,不仅还给保安清白,更守住了每个人敢于伸手相助的勇气,让善意不用再畏手畏脚。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闲云野鹤
建议物业公司和保安提起诉讼,诉讼对方敲诈勒索!就在这个法院起诉,一定赢!
YM
这么恶心的家属,应该没有单位或者企业雇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