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2020年浙江嘉兴,老太太在小区卖玉米,不慎跌倒。围观人群却不敢救,危急之时,一名保安把她送到医院。10天后,家属坚持让老人出院。老人却在出院当天死亡。6个月后,家属把保安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49万。法院判决6个月后,家属再次上诉,法院这样判了! 事发于浙江嘉兴南湖区一个大型拆迁安置小区,这里住户有8000多人,人流量极大,小区里只有一条主路,路面还比较狭窄,平时来往的行人和车辆就很多。 一位年过七旬的老太太,常年在这个小区里售卖玉米,老太太年纪大了,家里条件不算太好,卖玉米也只是为了补贴一点家用,平时也不会大声吆喝,就拎着两袋玉米,在小区路边来回走动,偶尔停下向路过的居民推销。 物业和小区保安,其实不是第一次劝老太太离开。毕竟小区是居民居住的地方,不是菜市场,老太太在路边卖玉米,不仅占用通行空间,早晚高峰还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存在安全隐患。 保安们每次见到她,都会耐心劝她去附近的正规菜市场售卖,可老太太总是嘴上答应,转头还是会来小区里摆摊,次数多了,保安们也只能多留意,生怕她年纪大了出什么意外。 事发当天,老太太像往常一样,拎着两大袋玉米在小区里走动售卖,可能是年纪大了,加上拎着重物长时间行走劳累,走到小区主路一处拐角时,突然脚下一软,跌坐倒在路边。 路过的几位居民正好看到,连忙上前把老人扶起来,让她坐在路边的台阶上休息,还询问她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老太太当时摇了摇头,说自己没事,就是有点头晕。 可谁也没想到,没过几分钟,老太太突然身子一歪,直接晕倒在地,失去了意识,嘴角还泛起了白沫。周边很快围起了不少围观群众,大家看着倒地昏迷的老人,脸上都露出了焦急的神色,可大多只是远远观望,没人敢上前伸手救助。 有人拿出手机拍照,有人小声议论,还有人犹豫着要不要打120,现场气氛一度十分焦灼,没人敢轻易上前,生怕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就在这时,小区保安老杨正好巡逻路过,看到围了这么多人,连忙挤了进去,发现老太太昏迷在地,口吐白沫,情况十分危急。 他没有丝毫犹豫,也没多想会不会被讹,立即掏出手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又快速联系了物业和老太太的家属,还在现场维持秩序,疏散围观人群,给救护车留出通行空间。 救护车赶到后,保安老杨主动陪同老太太一起前往医院,一路上还帮忙联系医生,告知医生老人晕倒的大致情况。 老太太被送到医院后,很快被推进了抢救室,经医生检查,老太太本身患有严重的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基础疾病,这次晕倒是因为自身基础性疾病引发了脑溢血,情况十分不乐观。 老太太在医院住院治疗了10天,期间一直处于持续昏迷状态,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病情也没有明显好转。 看着一直昏迷的老人,家属经过商量后,一致决定让老人出院,他们觉得再治疗下去也没有太大意义,还会增加家里的经济负担。可让人没想到的是,老人在出院当天,就不幸去世了。 原本大家都以为,这事就这样过去了,毕竟老人的去世是自身疾病导致的,可谁也没料到,6个月后,老太太的家属竟然一纸诉状,把保安老杨和小区物业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双方赔偿医药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合计49万余元。 家属在诉状中称,老太太在小区卖玉米时,遭到了保安的追赶和争执,才导致摔倒昏迷,保安的行为与老人的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而且保安陪同老人去医院,也间接说明在场群众都认为保安和老人的死亡有关。 而保安老杨和物业公司则辩称,保安发现老人晕倒后,第一时间拨打120并陪同就医,是做好人好事,老人的死亡是自身基础疾病导致的,与保安履职行为无关,保安阻止老人在小区摆摊,只是正常履行管理职责,不存在追赶和争执的情况。 法院受理案件后,调取了事发小区的监控视频,还查阅了老人的住院病历资料。监控视频显示,老人晕倒前半小时,一直独自在小区内行走售卖玉米。 没有与任何保安有过接触,更不存在保安暴力驱赶和争执的情形。病历资料也明确显示,老人的死亡是自身基础性疾病引发脑溢血后,病情进一步发展导致的。 据此,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老太太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保安和物业公司对老人的死亡没有过错,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可老太太家属不服一审判决,在判决下来6个月后,再次提起上诉,坚持认为保安和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二审法院经过审理,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家属的上诉,最终尘埃落定。 整件事从老人意外跌倒、保安热心施救,到家属执意出院、老人离世索赔,再到两级法院先后驳回诉求,全程都围绕着善意救助与责任认定展开。 面对倒地老人,保安没有袖手旁观,主动伸出援手,却险些背负巨额赔偿,好在法院用公正判决守护了善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