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对夫妻婚后生了一儿一女,商量好儿子随母姓,不料后来公公去世,留下遗愿希望孙子改随父姓,妻子不同意,丈夫就闹上法庭要离婚。 夫妻俩结婚20年,孩子出生时,夫妻俩约定好,儿子跟着妈妈姓,当时男方也没啥意见,顺利给孩子办了出生登记。 但后来丈夫父亲去世,整理遗物时,丈夫发现父亲生前留了遗愿,明确希望孙辈能跟着自家姓,延续家族香火。丈夫立马跟妻子提,要把儿子的姓改成父姓。 妻子肯定不愿意,她觉得儿子随母姓是两人当初共同商量好的结果,不能因为老人的一个遗愿就随便改,而且孩子跟妈妈姓本身也合情合法,没什么问题。 就因为这事,夫妻俩吵了无数次,怎么谈都谈不拢,矛盾越闹越大。丈夫最后直接放话,说妻子不配合满足父亲遗愿,俩人在这事上达不成共识,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非要离婚不可,还把妻子告上了法院。 妻子觉得离婚后两个孩子都会受到影响,而且只是一个小矛盾,希望能维持这段婚姻。 最终,法院审理后,驳回了丈夫的离婚请求。 老人想让孙辈随父姓,这份心意能理解,但遗愿终究只是心愿,不是必须遵守的规矩,更不能拿这个当借口逼妻子、闹离婚。 夫妻之间应该互相理解、彼此迁就,而非一方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另一方。 真孝顺不是拿婚姻当筹码满足老人,把自己的小家庭经营好,才是老人最想看到的,为了一个姓拆散家,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