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失败了!”四川成都,男子和女友谈了6年恋爱,给她转了77万。后来两人觉得不

乐菱说社会 2026-03-11 19:32:49

“白嫖失败了!”四川成都,男子和女友谈了6年恋爱,给她转了77万。后来两人觉得不合适,决定分手。男子立马变脸,起诉女友要求返回自己转的钱!男子:“转账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可是法院的判决,却让男子傻眼了! 恋爱6年,王鑫对李艳(化名)那是真没话说。 逢年过节,红包转账是标配;平时有个头疼脑热、想买个包、想旅个游,王鑫也是二话不说,直接转钱。 粗略一算,整整6年,王鑫陆陆续续转给李艳的钱,加起来竟然高达77万! 可感情这东西,有时候真不是钱能买来的。 时间久了,激情退去,生活的琐碎把两人的耐心磨得干干净净。争吵成了家常便饭,互相嫌弃成了常态。 最终,这段长达6年的恋情,还是走到了尽头——分手。 分手后,王鑫看着银行卡里缩水的余额,再想想这6年的“投入”打了水漂,越想越觉得亏:“我转这么多钱,图啥?不就是图跟你结婚过日子吗?现在婚没结成,这钱你得还我!” 于是,王鑫立马变脸,曾经的温情脉脉荡然无存。 他请了律师,一纸诉状把李艳告上了法庭。 他的理由很硬气:“这77万,是我附带着‘结婚条件’给你的赠与!现在婚没结成,条件不达标,这钱自然得退回来!而且,你还得赔我2万块的律师费!” 法庭上,王鑫义正词严,仿佛自己是个被欺骗的受害者。 可李艳也不是吃素的。听到要还77万,她气得浑身发抖: “王鑫,你摸摸良心!这6年,我实打实陪在你身边,青春都耗在你身上了。该做的做了,该受的委屈也受了。当初转账是你自愿的,聊天记录里你也说过‘这钱不用还’。现在分手了,你想把钱要回去,那我算什么?被你白睡了6年?我的青春谁赔?” 李艳咬死一点:这些钱就是恋爱期间的正常消费和自愿赠与,根本没有什么“结婚条件”。 而且,王鑫在聊天里明明说过:“给你花多少我都愿意,不可能要回来的。” 一审法院经过仔细审理,给出了让王鑫目瞪口呆的判决。 法官的逻辑很清晰:时间跨度长:这77万不是某一天突然转的,而是分散在将近5年的时间里,逢年过节、日常点滴都有。 性质难界定:王鑫虽然嘴上说是“为了结婚”,但他拿不出任何书面证据(比如协议、借条)证明这笔钱是“附条件的赠与”。 在恋爱期间,男方自愿给女方转账用于共同生活或表达爱意,且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法律上通常视为一般赠与。赠与一旦完成,除非有法定撤销情形(如严重侵害赠与人等),否则不能随意要回。 最终,法院驳回了王鑫要求返还77万及赔偿律师费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鑫拿着判决书,整个人都傻了:钱没了,人丢了,还搭进去一堆诉讼费和精力。 【网友热议】 “77万啊,不是77块!如果不是奔着结婚去的,谁傻乎乎转这么多?女方不想结婚就别收钱,收了钱又分手,这不就是骗婚吗?必须还一半!” “判得对!6年青春值多少钱?男人花钱时心甘情愿,分手了就算账,这格局太小,这种男人谁敢嫁?” “什么法院判出这样的糊涂官司?男人为女的花了77万,女方现在要求分手,女方最少要赔40万或一半,谁的付出不是付出,都是打工人,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辛辛苦苦赚的钱必须要追回来。” “法院判决合理!看了评论,男人都认为不合理,格局太小,说明不能结婚,属于秋后算账类型,要回钱很可能己有第三人。” “男方提分手,可以不返还,女方提分手,不愿结婚,至少返还一半。要不然谈爱时拼命花男方钱,不高兴了说分手就分手,还有哪个男人敢谈恋爱,敢给女人花钱。” 【观点解析】 王鑫的悲剧,不在于输了官司,而在于他从头到尾就没懂什么是爱。 在他眼里,这6年的感情不是一段共同的经历,而是一笔风险投资。 投了77万,没结婚,那就得清算资产,连本带利收回来。 当一个人开始计算“投入产出比”的时候,他就已经失去了爱的资格。 你转账的时候,难道没想到可能会分手?既然选择了自愿付出,就要承担“肉包子打狗”的风险。 这种“要么结婚,要么还钱”的逻辑,本质上是一种情感绑架,让人寒心。 法院的判决其实是在维护一种社会常识:恋爱期间的自愿赠与,就是赠与。 如果每谈一次恋爱,分手时都要把送过的礼物、转过的红包一笔笔算清楚退回去,那人类还敢谈恋爱吗? 那岂不是每个人都要先签个《恋爱财务协议》才能牵手? 王鑫输就输在既想要爱情的浪漫,又想要商人的精明。 如果你给钱的时候,心里想着“以后不结婚你得还我”,那你一开始就别给。 你可以借钱,可以签协议,可以明码标价。 但既然你选择了以“爱”的名义无偿给予,那就请做好血本无归的准备。 在感情的世界里,太精明的人,往往输得最惨。因为爱,从来都不是一场可以撤回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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