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五年,天津一夜惊爆惨案:十七岁姐姐,十四岁妹妹,趁母亲熟睡,双双服毒自尽,躺在同一张土炕上,面容平静,再无气息。 天津城西这户商户家里,王淑娴和王淑珍平日看着不过是两个普通的女孩。半年前,父母托媒人给王淑娴定下了一门亲事,男方是邻村出了名的纨绔,嗜赌的名声连外人都知道。 王淑娴私下找母亲说了不止一次,话没说完就被打断——婚约已定,退了是丢家族的脸。十四岁的王淑珍站在门外听着,心里比姐姐还清楚:她们姐妹俩,从来都没有开口说"不"的余地。 案发当晚,她们没有激烈的举动,只留下一张薄薄的字纸,写的是不愿被婚嫁拴住、来生但求能自己做主。 案子经天津本地报刊一刊登,整个津门都在议论,可官府最后以"自主轻生"了结,没有一个人因此被追责。 这桩惨案发生的时间,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极为撕裂的年代。街头的报纸上已经在谈新思想、谈男女平等,可这些话跟城西商户家的女儿们毫不相干。 她们的婚事,仍旧是父母说了算,容不下任何异议。 同样的悲剧,三年后在湖南长沙再度上演,且这一回,震动了整个中国。1919年11月14日,长沙南阳街眼镜店老板赵海楼之女赵五贞,在出嫁当日用剃刀自刎于花轿之内。 赵五贞被许配给城内古董商吴凤林做续弦,她不愿做"填房",曾多次托人向父母求情,只想推迟婚期,得到的回答是择吉已定、无从更改。花轿抬出门的那一刻,她选择了以死作答。 事发次日,长沙《大公报》以《新娘舆中自刎之惨闻》为题率先披露。 彼时年仅26岁的毛泽东看到报道,当即派遣周南女校学生李思安等人前往实地调查,随后亲自动笔,从1919年11月16日起,在湖南《大公报》等报刊连续发表了十篇文章,历时十三天。 "这事件背后,是婚姻制度的腐败,社会制度的黑暗,意想的不能独立,恋爱不能自由。" 毛泽东在文章中写下这句话,明确指出赵五贞并非真的想死,而是被"社会、母家、夫家"三面铁网逼至绝境。他呼吁青年男女,婚姻之事应由当事人自己去办,父母代为包办的做法应当彻底否认。 十三天内,仅长沙《大公报》一家,便收到读者来稿讨论文章三十六篇。北京《晨报》在同年12月7日评价毛泽东是婚姻问题上的"解放派"。 赵五贞案与天津王氏姐妹案,相隔三年,两地,却是同一条绳索勒紧的结果。 距天津王氏惨案七年后,同在天津,又发生了一桩让人心沉的事。1923年3月24日,曾就读于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五四运动中加入觉悟社的张嗣婧,年仅二十一岁便撒手人寰。 张嗣婧与邓颖超是同学,也是1919年9月16日由周恩来、邓颖超等人共同创建的进步团体觉悟社的成员,还参加过女权运动同盟会直隶支部的活动。 新思想她不是没有接触过,可面对家庭的压力,她最终仍旧遵从"父母之命",嫁入一段包办婚姻,婚后两年在精神与病痛的双重折磨中离世。 邓颖超在女权运动同盟会直隶支部为张嗣婧举办的追悼会上,当众宣读祭文,悲声难抑。 张嗣婧在觉悟社的代号编号为三十七,谐音"衫弃",邓颖超此后撰文《宣言——为衫弃的死》《张嗣婧传》《姊妹们起哟》,逐一揭露封建旧礼教对女子的摧残,直言张嗣婧"死于旧婚姻制度、经济制度"。 张嗣婧的死,直接促成了天津"女星社"的诞生。邓颖超与原觉悟社成员李峙山、谌小岑等人意识到,单靠请愿根本推动不了任何改变,必须建立一个更有组织的妇女团体。 1923年4月2日,女星社宣告成立。1924年1月1日,女星社创办《妇女日报》,成为中国近代第一份专门讨论妇女问题的日报,中共中央妇女部部长向警予称其为"中国沉沉女界报晓的第一声"。 从1916年天津王氏姐妹双双离世,到1919年赵五贞花轿自刎,再到1923年张嗣婧郁郁而终,这些名字背后,藏着同一个时代的残忍逻辑:女性没有人格,没有选择,反抗就是忤逆,顺从才是本分。 1950年5月,新中国颁布第一部《婚姻法》,正式废除包办强迫婚姻制度,确立婚姻自由原则。此后三年,全国离婚案件超过一百万件,很多女人才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是有权离开的。 这一纸法律,是用无数个王淑娴、王淑珍、赵五贞、张嗣婧的血泪,一点点逼出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