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匪首宋殿元发现有个妇人颇具姿色,不仅强奸一夜,还强迫她拜堂。拜把子兄弟觉得他做的太过,他却说:“这一带的女人我都玩过了!” 宋殿元是河北张北县人。 这话可一点儿没吹牛。在张北、康保、沽源这块地界上,“小五点”宋殿元的名头,能止小儿夜啼。“小五点”是他的匪号,因为他右手长了六个指头,多出来的那个小指头斜戳着,老百姓背地里都这么叫他。他自个儿倒不忌讳,反而觉得这是“异相”,注定要当“人上人”。他那股子混账劲儿,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吗?恐怕不是,是那个兵荒马乱的年月,硬生生浇灌出来的毒花。 宋殿元打小就不是安分的主。家里穷得叮当响,他却懒得下地,整天在村里镇上游荡,偷鸡摸狗,打架斗狠。十六岁那年,为了一口吃的,他干脆跑去参加了国民党杂牌军。军营没把他教好,反而把他骨子里那点恶全给激发了出来。他算是看明白了,这世道,枪杆子就是道理,谁狠谁就能吃香喝辣。在队伍里混了几年,摸熟了枪,也结了一帮臭味相投的“兄弟”,他觉得时机到了。 1922年,宋殿元拉着一伙人脱离了队伍,自己立了杆子,当了土匪。他的老巢就在张北附近的山区,专劫往来商队,绑票勒索附近的地主富户。这个人狡猾,心更狠。绑了人,赎金要得奇高,交钱晚了就“撕票”,从不手软。短短几年,他就成了察北地区势力最大的几股悍匪之一。他手底下有百十号人,几十条枪,连当地的保安团都不敢轻易招惹他。 为啥官府剿不动他?这里头有门道。宋殿元深谙“黑白通吃”的道理。他抢来的钱财,一部分拿来购置更好的武器,壮大队伍;另一部分,则用来贿赂当地的官员和军警头目。拿了好处,这些人自然对他“匪患猖獗”的汇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暗中给他传递风声。有了这把“保护伞”,宋殿元更加肆无忌惮。他经常带着人马,大白天就闯进村子,明火执仗地抢粮、抢牲口,看到顺眼的大姑娘小媳妇,直接就掳走。开头提到那个被强奸又逼着拜堂的妇人,不过是无数受害者中的一个。在他眼里,这些老百姓就是待宰的羔羊,他们的妻女就是自己的“战利品”。拜把兄弟觉得他过分,他反而觉得兄弟“没见过世面”,那种“老子天下第一”的狂妄,早已浸透了他的骨髓。 抗战爆发后,华北局面更乱。宋殿元这种人,成了各方势力都想拉拢的对象。国民党方面给他封过“游击司令”的空头衔,他拿了番号,领了饷,照样干土匪的勾当,甚至变本加厉,借着“抗日”的名头横征暴敛。后来,他又和日本特务勾搭上,替日本人搜集情报,袭击抗日武装。他没什么家国大义的概念,谁给的好处多,谁能让他继续作威作福,他就给谁卖命。那几年,察哈尔北部老百姓真是掉进了火坑,前有日伪军扫荡,后有宋殿元这样的汉奸土匪祸害,日子苦得没法形容。 多行不义必自毙。宋殿元的末日,随着日本投降和解放战争的推进,一天天临近。他发现自己那套左右逢源的把戏不好使了。国民党嫌他名声太臭,只想利用他当炮灰;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和地方武装,则把他列为必须铲除的汉奸、恶霸。他的活动空间被压缩得越来越小。 1946年,宋殿元在逃跑途中,最终被解放军俘获。抓住他的,正是长期活跃在察北,深受其害的八路军部队。公审大会在张北县城召开,那天,十里八乡的百姓全涌来了。台上,审判员一条条宣读他的罪状:杀害无辜群众XX人,强奸妇女XX人,抢劫财物无数,勾结日寇……每念一条,台下就是一片怒吼。当听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时,整个会场爆发出震天的哭喊和掌声。那是积压了二十多年的血泪和仇恨,终于得到了宣泄。 一声枪响,结束了“小五点”罪恶的一生。他死的时候,周围的老百姓没人同情,只有唾骂。这个人,是旧中国沉沦岁月里滋生出的一个典型毒瘤。他的发迹史,就是一部底层流氓无产者,在秩序崩坏的社会里,凭借毫无底线的凶残和投机,一步步膨胀为地方毒枭的历史。他没有任何信仰,只信奉弱肉强食;他欺凌最底层的百姓,因为他深知只有欺凌更弱者,才能凸显他自己的“强”。他那句“这一带的女人我都玩过了”,不是炫耀,而是他对自己土匪生涯最无耻、也最真实的总结。他以为这是“本事”,在正常人看来,这是无可救药的畜生行径。 宋殿元的覆灭,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他和他代表的那种无法无天、鱼肉乡里的旧式土匪武装,最终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他的故事让人深思:混乱的土壤,最容易催生出怎样的人性之恶?而终结这种混乱,又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