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了?”广西玉林,一情侣恋爱后同居,期间女子向男子转账19.15万元,男子给女子转了22.4万余元,不料,两人分手后,女子多次要求男子还钱,可男子认定是情侣间的赠与,他转的钱更多,气的女子直接把男子告上法庭。 同居一年多后,两人因为生活琐事频繁争吵,从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到价值观不合,最后闹得不可开交,只能选择分手。本以为好聚好散,没曾想分手没多久,女子就翻出了自己的转账记录,一笔一笔核算后,多次找到男子,要求他归还自己转的19.15万元,还说这些钱都是借款,不是自愿赠与。 男子听到这话当场就不乐意了,拿出自己的转账记录反驳,说自己转的钱比女子还多3万多,这些钱都是情侣间互相付出的赠与,压根不存在借贷一说,更谈不上还钱。 两人就这么僵持了半个多月,女子每次找男子要钱,都被男子强硬拒绝,男子甚至直言,女子就是觉得分手亏了,想靠要钱弥补,越吵越凶的情况下,女子一怒之下,拿着双方的转账记录、聊天截图,把男子告上了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男子返还19.15万元借款及相应利息。 法院受理案件后,调取了双方的全部转账记录,还传唤两人到庭说明情况,从转账明细能看出,女子的19.15万元转账,没有任何一笔备注“借款”,聊天记录里也没有任何关于借贷的约定,女子只能口头陈述,说当时是口头约定借款,男子却当场否认,称所有转账都是情侣间的正常赠与,那些大额转账是女子自愿帮他,小额转账是日常开销。 结合玉林当地法院近年的审理数据来看,这类情侣同居转账纠纷十分常见,2023年玉州区法院就受理了28起类似案件,其中70%的原告都因为拿不出借贷证据,最终被法院驳回诉求。 就像去年当地一起类似案件,女子给男友转了15万元,声称是借款,却没有借条、聊天记录佐证,男友辩称是赠与,法院最终认定,情侣间无明确约定的大额转账,结合相处场景,视为自愿赠与,驳回了女子的诉讼请求。 法官审理这类案件,核心就是看双方是否有借贷合意,有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转账是借款。情侣间同居期间,互相转账用于日常开销、节日祝福,本就是常态,小额红包、固定生活费,基本都会被认定为赠与,就算是大额转账,只要没有书面约定、没有借贷备注,也很难认定为借款。 这对情侣的案子里,男子转的钱比女子还多,且包含大量具有特殊含义的红包,更能佐证双方是自愿互相赠与,女子拿不出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是借款,诉求很难得到支持。 其实情侣间金钱往来本无可厚非,但很多人都像这对玉林情侣一样,相处时不好意思明确约定,分手后却因为钱反目成仇。据玉林中院公布的民事案件统计,2022年至2024年,全市法院受理的情侣间赠与纠纷,占民间借贷案件的18%,其中80%的案件都因为缺乏借贷证据,导致原告败诉。 女子起诉男子后,双方各执一词,都拿不出关键证据,案件审理进度缓慢,这场因为金钱引发的拉锯战,不仅消耗了双方的时间和精力,也让曾经的感情彻底破裂,说到底,还是相处时没做好风险防范,没留下相关证据,最后只能陷入被动。

天佑
你还你的,他还他的,多出的当喂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