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72岁大爷等公交车,看到一穿着清凉的女子,交流一番后,大爷将她带回家共度春宵,足足住了4天,万万没想到,女子一个举动,把大爷气坏了,他直接报警,女子傻眼了!
王大爷已经72岁了,孩子都成了家,一整年不在身边,王大爷一个人的生活,总是让他孤独,于是经常出去遛弯解闷。
2024年4月,王大爷去外面遛弯,当他回家时,在公交站台前,见到一名漂亮的女子张女士,王大爷瞬间心动,主动找她搭讪。
没想到,女子没嫌弃他年纪大,甚至主动热情的跟王大爷聊天,交谈中,还有意无意的跟王大爷肢体接触,这让他心猿意马。
几个小时后,王大爷还是不舍跟她分开,便开口,以试试看的心态,邀请张女士跟他一起回家过夜,没想到,张女士竟然没有丝毫犹豫。
跟王大爷回到家后,二人相处很愉快,孤男寡女同处一室,二人情到浓时,自然而然发生了关系,王大爷还以为自己遇到了“爱情”,女子就这样在他家住了4天。
这四天里,二人形影不离,一起吃饭一起散步,附近的邻居们看到二人也纷纷侧目,这让王大爷骄傲不已,觉得人人都羡慕自己。
他甚至想让张女士多住一段时间,第4天晚上,当王大爷提出出去散步时,张女士表示,自己身体有点不舒服,想独自在家待一会。
王大爷没有多想,自己出了门遛弯,等他终于遛够回家时,却发现张女士不见了,王大爷找了好几圈也没见她人影,而自己的柜子的锁也被人撬开了。
王大爷大呼不妙,这几天,张女士在自己家时,王大爷出手大方,几次去柜子里拿钱,都没避开张女士,没想到,她竟然撬开柜门,拿走里面的3万元后就跑了。
王大爷赶紧给张女士打电话,却发现自己被拉黑了,他不敢耽误,连忙报警,警方收到报警后,一天不到,就将张女士找到了,追回了王大爷的损失。
据《红网百姓呼声》5月11日报道,截止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要如何认定此事呢?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在从事民事活动时,要遵守法律,不得做违反法律与道德的事。 王大爷要求张女士到自己家里做客,如果是正常的聊天和交流,没有存在非法交易,就是正常的。
如果二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产生了金钱交易,就有可能涉及卖淫嫖娼,需要收到法律的处罚,但据王大爷所说,二人并无交易。
张女士盗走了3万元,已经构成了盗窃罪,有可能会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较为严重的立案标准。
从本案来看,一名年轻女子,随便应允一个大爷的邀请,到对方家居住,这本来就是不合理的行为。
如果她一开始就不怀好意,那么,立案时,会考虑从重处罚,张女士目前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王大爷感叹民警办案神速,为民警送上了锦旗感谢,警方提醒,不能随意带陌生人回家,不能轻易相信他人,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