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湘超”夺冠后企业承诺赠车未兑现引发的争议,将“承诺兑现”与“道德绑架”的边界推上风口浪尖。当企业因经营困境无法履行承诺时,公众是否应以“契约精神”为名强行追责?答案或许藏在“善意不应被换算成债务”的里。以“湘超”事件为例,永州新兰天集团董事长唐蕾在球队初创期赞助10万元,并在社交媒体承诺“夺冠送车”,其动机包含两层善意:一是通过物质奖励激发球队斗志,二是以企业影响力为地方体育事业造势。这种“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激励模式,在商业领域并不罕见。例如烟台某企业连续6年奖励员工210辆宝马车,通过“金钥匙奖”将企业目标与员工利益绑定,既提升团队凝聚力,又塑造了“重奖人才”的企业形象。当企业因市场环境变化或家庭变故陷入困境时,承诺的兑现能力必然受到影响。永州新兰天集团在球队夺冠后清空社交账号,虽引发“跑路”质疑,但官方通报揭示了真相:企业面临经营困难,仍主动提出再捐10万元。这种“力不能及仍不忘初心”的态度,恰恰印证了善意的纯粹性。若强行要求企业兑现送车承诺,无异于将情感投资异化为刚性债务,可能迫使企业陷入“善意反被善意伤”的困境。公众对承诺的期待,本质是对“诚信社会”的向往,但将期待转化为强制要求,则会演变为道德绑架。在“湘超”事件中,部分网友以“不讲诚信”指责企业,却忽视了企业初期的雪中送炭。这种“以结果倒推动机”的逻辑,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企业因担心承诺无法兑现而不敢释放善意,个人因害怕被道德审判而回避公开表态,最终导致社会信任成本上升。正如永州市足协声明所言:“保护和支持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样是我们社会责任的一部分。”面对承诺未兑现的争议,最理性的态度是区分“意愿”与“能力”。企业若初衷善意且已尽力,公众应给予理解;若企业恶意欺诈,则需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在“湘超”事件中,多家永州企业主动提出替代兑现赠车承诺,既维护了球队荣誉,又避免了原企业陷入舆论漩涡,这种“接力善意”的模式,为解决类似争议提供了范本。承诺的重量,不在于标的物的价值,而在于发心时的真诚。当善意因现实困境难以落地时,社会应选择包容而非绑架——毕竟,维护一个敢于释放善意的环境,比追究一个无法兑现的承诺更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