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今天(1月12日)报道:“一名入籍新加坡后有一段时间未注销中国户籍

夏瑶神州 2026-01-13 07:36:28

新加坡联合早报今天(1月12日)报道:“一名入籍新加坡后有一段时间未注销中国户籍的原中国公民,在中国被指非法居留与非法就业,被行政拘留和罚款。” 评几句: 入籍新加坡却未注销中国户籍,还在境内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最终被行政拘留+罚款——这事儿被联合早报曝光后引发热议,而类似案例并非个例。此前深圳章某入籍新加坡后,持外籍护照出入境187次,却保留深圳户籍长期无证工作,最终处罚决定也被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国家移民管理局“獴猎”行动更是多次通报这类违规案件,可见执法从未松懈。 我国《国籍法》早已明确:不承认双重国籍。只要自愿加入外国国籍,中国国籍就自动丧失,和是否办理户籍注销手续没有半毛钱关系。 这位当事人的行为完全踩中法律红线:一是违反《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条,入境后未按规定办理居留证件,签证到期后仍滞留,这就是典型的非法居留 ;二是触碰该法第四十一条,没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就从业,属于明确的非法就业 。双重违法挨罚合理合规,个别观点觉得“处罚过重”,其实是对法律条款的误解。 这里给大家提个实用提醒:入外籍后注销户籍,需携带外籍护照、入籍证明原件及正规翻译件,到户籍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即可;外籍人士在华就业,必须办齐就业许可证书、Z字签证等证件,少一项都可能违法 。 你觉得“入外籍留中国户籍”算不算钻法律空子?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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