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重申:越南拥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可以依据国际法主张其对西沙群岛的主权。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还强调:“任何未经越南许可的外国在黄沙群岛(西沙群岛)的活动都是完全非法和无效的,越南坚决反对。” 领土主权这回事,不是靠嘴硬就能改变的,得有拿得出手的实锤证据,而越南所谓的“充分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仔细推敲起来更像是自说自话的自我安慰。 最有意思的是,越南自己的历史记录就和现在的主张对不上号。1958年中国政府发表《关于领海的声明》,明确把西沙群岛纳入中国领土范围,这份声明当时传遍了国际社会,包括越南在内的多个国家都给出了明确回应。 时任越南民主共和国总理范文同,专门致函中国总理周恩来,白纸黑字写着承认和支持中国的这份声明,这可是具有官方效力的外交文件,相当于越南政府在国际上公开确认了西沙群岛属于中国。 更别说在1974年之前,越南国内发行的中学教科书里,还清晰地把西沙群岛标注成中国领土,这些教材都是国家层面审核出版的,是越南官方历史认知的直接体现。现在突然翻脸不认账,把自己过去的官方表态和教材内容抛到脑后,这种前后矛盾的操作,实在难以让人信服其主张的合理性。 再看所谓的历史证据,中国对西沙群岛的管辖痕迹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存在。三国时期的古籍《扶南异物志》里,就有关于西沙群岛地形地貌的明确描述,这比越南相关的历史记载早了上千年。 到了元代,天文学家郭守敬奉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天文测量,西沙群岛一带就设有专门的测量点,这种由中央政权组织的科学活动,本身就是行使主权的重要体现。 明清两代,中国对西沙群岛的管辖更是从未中断,广东水师常年在这片海域巡逻执法,地方政府也把西沙群岛纳入正式行政版图,留下了大量的航海图册、文献记录和实物遗存。反观越南,直到近代之前,都没有任何官方文献或实物能证明其对西沙群岛拥有过有效管辖,所谓的“历史证据”根本经不起历史的检验。 从国际法层面来说,越南的主张更是站不住脚。国际社会普遍遵循“禁止反言”原则,一个国家通过官方渠道作出的主权承认,不会因为政权更替或时间推移就失效。越南统一后,理应继承北越政府的外交立场,尊重自己曾经作出的主权承诺。 可现在越南却无视这一基本国际法原则,试图用后来的所谓“主张”推翻之前的官方承认,这本身就是对国际法的漠视。更别说越南频繁提及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其核心是规范海洋资源利用和海域划分,根本不能用来改变已经明确的陆地领土主权归属。 西沙群岛的主权归属早在公约生效前几百年就已经由历史和法理确立,越南想用公约来混淆视听,本质上是对国际法的误读和滥用。 值得琢磨的是,越南在主权依据如此薄弱的情况下仍高调发声,背后的动因其实不难理解。近年来越南国内经济压力持续上升,社会层面的不满情绪逐渐积累,这种时候抛出所谓的“领土争端”,很容易激发国内民族主义情绪,从而转移民众对经济和社会问题的关注。 同时,越南这些年一直在外交上向美国等西方国家靠拢,这番强硬表态也不乏向西方示好、寻求安全资源支持的意味。可这种试图靠煽动民族情绪和挟美自重来推动主权主张的做法,风险极高。 国际社会对西沙群岛的归属早有共识,1930年代的远东气象会议就曾要求中国在西沙设立气象台,1955年国际民航组织也明确承认中国在西沙海域的观测权,多个国家出版的地图和百科资料都清晰标注西沙群岛属于中国。这些国际社会的普遍认知,不是越南一两份声明就能改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