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退货高手!”浙江温州,女子开网店卖服装,一顾客收到货后说她发错货了,并发来

运良说是非 2026-01-15 17:08:57

“这是退货高手!”浙江温州,女子开网店卖服装,一顾客收到货后说她发错货了,并发来视频,女子一眼发现,视频里的衣服根本不是她家的,吊牌却是,女子知道顾客来了出狸猫换太子,为的就是白嫖一笔,果然,顾客以她发错货为由要求退货退款,女子拒绝后,顾客又是给差评又是找平台,更让女子气愤的是,明明她是受害者,客服却让她给顾客50块息事宁人。 李女士在温州打拼多年,专门做服装买卖,实体店有,网上也卖。 啥样的顾客都见过,但上个月碰上的一个客人,真是让她彻底见识了啥叫高手! 事情得从一笔退货说起。有个买家在李女士这拍了件“重工刺绣羊毛夹克”,708块钱。 东西寄过去没几天,买家就申请退款,理由是“商家发错货”。 李女士当时还纳闷,想着是不是打包时马虎拿错货了?她连忙让买家拍视频过来。 结果这视频一发过来,李女士发现,吊牌确实是她家的没错,但衣服根本不是当初发的那件夹克。 视频里是一件亮面的棉服,她店里压根就没进过这种货。 买家在视频里说:你看,这就不是我要的那件! 李女士当时懵了一会,她第一反应是这衣服让买家给调包了。 为了自证清白,她翻出了发货前的监控和特意拍的打包视频。 视频里清清楚楚,她亲手把那件沉甸甸的羊毛夹克塞进袋子,贴上快递单,单子上的地址、单号跟平台订单一模一样,这做不了假。 后来,李女士收到那个退货包裹,拆开一看,那件亮面棉服的吊牌,明显是从那件夹克上硬摘下来的。 因为这吊牌设计简单,能完好无损弄下来,再挂到别的衣服上。 接着,李女士看到包裹里还塞了袜子、塞了毛巾,为的就是凑包裹的重量。 李女士直呼这是遇见高手了!为了这几百块钱,至于这么费尽心机吗? 最让她窝火的是平台的态度。 这买家申请退货退款被李女士驳回后,直接给了个差评,写着:商家是骗子,大家别买。 李女士被泼脏水,肯定不认啊,她就找平台申诉,把视频证据全甩上去了。 结果平台客服一开始跟和稀泥似的,说为了平息纠纷,让李女士给买家50块红包,把这事了结。 到这里,李女士已经气得不行了。明明她是受害者,怎么还成她态度不好了?难道要让她白白吃亏吗? 她不肯照做,平台收到客人投诉竟直接从她保证金里扣了20块钱,说是她态度不好罚的款,另外又赔了买家100块钱! 好在后来记者帮忙把这事儿曝光了,也许是舆论压力大了,平台终于干了件正确的事。 工作人员反馈说,经过调查,驳回了买家的退款诉求,钱终于不用退了。 但李女士这心里还是不痛快。做生意讲究诚信,买家拿别的货糊弄她,她最后还得我求爷爷告奶奶自证清白。这都什么世道啊!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李女士这遭遇? 《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买家声称发错货完全是虚构事实,目的是掩盖其调包行为。一旦该欺诈行为被查证,那该退款协议自始无效。 根据第157条,买家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如果不能返还,则应当折价补偿。 这就是李女士最终能追回货款的法律底层逻辑。 虽然主要过错方是实施诈骗的买家,但平台在处理初期也出现了明显的管理失当。 平台在未充分审核李女士强力证据的情况下,机械地判定商家“态度差”并扣除20元,甚至先行赔付买家100元。 这种和稀泥式的处理,实际上是平台未尽到合理的审核义务,属于管理上的过错。 因此,依据该法条,平台应当对其错误的处罚和不当赔付承担相应的责任。 虽然案子主要在民事和平台规则层面解决,但买家的行为如果金额累计较大或情节严重,可能就不仅仅是返还财产这么简单了。 买家将吊牌转移、往衣服里塞袜子配重、恶意差评,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的行为。 如果这个买家是惯犯,涉案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则可能触犯《刑法》第266条诈骗罪。 即便金额较小,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可处拘留和罚款。 李女士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是对这种人最有力的震慑。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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