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刚进入新房,就发现屋里竟然有一堆烧过的“纸灰”,之后果断报警,一查才知道做这事的居然是邻居!女子觉得屋子里烧过“元宝”,已经不能住人了,随即向邻居索赔,却遭到了邻居的拒绝。 这事发生在浙江杭州萧山区的金廷长山府小区,陈大姐是附近长山头村的村民,盼了好几年的回迁房终于交付,虽然还是毛坯状态,但一想到很快就能装修入住,她心里就满是期待。 交房后没多久,她把钥匙交给了物业,让工作人员安排房屋空鼓维修,自己则忙着挑选装修材料,满心欢喜地规划着未来的家。 等物业通知维修完成,陈大姐特意抽了个周末去新房查看,刚走到门口就发现不对劲——原本应该锁好的房门竟然开着一条缝,隐约能看到屋里的地面有黑乎乎的东西。 她心里一紧,推门进去的瞬间,当场就傻了眼:客厅中央散落着一大片灰白色的纸灰,用脚轻轻一扒拉,还能看到没烧干净的“元宝”残片,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焚烧味,墙角甚至还有零星的火星印记。 好好的新房变成这样,陈大姐又气又急,她这辈子最讲究这些民俗忌讳,在当地有个说法,新房装修前要挑好日子“破土”祈福,可别人在自己家烧纸,不仅破坏了风水,还让房子变得“不吉利”。 她越想越闹心,当场就拿出手机拍了视频取证,随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赶到现场后,联系物业调取了单元楼的监控。 监控画面显示,事发当天有一男一女走进了陈大姐所在的单元,男子穿着白色外套,女子身着红色大衣,手里提着几个塑料袋,其中一个袋子里还露着类似旗杆的东西。 根据监控轨迹和房屋位置排查,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竟然是住在陈大姐隔壁的邻居陈某母子。 面对民警的询问,陈某母子很快承认了事实。原来他们也是小区的回迁户,分到的房子就在陈大姐家隔壁,门牌号一个02一个03,位置十分接近。 当天他们是来给自己的新房“破土”祈福的,按照当地风俗,装修前要烧些“元宝”祈求施工顺利、居住平安。 当时物业正在给陈大姐家维修空鼓,房门没有关好,施工人员以为他们是业主,没多阻拦,母子俩也没仔细核对门牌号,误打误撞走进了陈大姐家,就在客厅里完成了烧纸仪式。 得知真相的陈大姐更生气了,她找到陈某母子讨要说法,提出要么两家互换房子,要么对方赔偿自己几万元损失。 陈大姐觉得,这房子被烧过“元宝”,已经不是干净的新房了,自己一百多万买的房子,现在根本没法住人,赔偿诉求合情合理。 可陈某母子却觉得很委屈,他们辩称自己不是故意的,纯属无心之失,而且房子是回迁房,产权不属于个人,没法随意互换。 至于赔偿,他们觉得陈大姐是小题大做,只愿意承担清理纸灰的费用,双方协商多次都没能达成一致。 为了维权,陈大姐还找了物业理论。她认为自己把钥匙交给了物业,物业就有责任妥善保管房屋、关好房门,如今出现这样的问题,物业也该承担相应责任。 可面对质疑,物业的态度却很敷衍,管家要么称维修是房修部门的责任,要么直接回避不见,甚至有工作人员看到陈大姐带着记者前来,还捂着脸跑开了,这让陈大姐的情绪更加激动。 民警和社区居委会介入调解后,详细了解了双方的诉求和当地的民俗习惯。 从法律角度来看,陈某母子的行为虽然没有主观恶意,但确实侵犯了陈大姐的财产权,烧纸产生的纸灰和异味也对房屋造成了一定污染。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居民区房屋内焚烧废弃物本身就不符合规定,需要承担清理和补救责任。 而物业因管理疏忽导致房门未关,也存在一定过错,需要配合双方解决问题。 经过社区蒋书记的多次协调,陈某母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陈大姐带来的困扰,同意承担房屋深度清洁的费用,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作为民俗层面的补偿。 物业也表示会加强小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陈大姐考虑到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最终也同意了调解方案,放弃了互换房屋的诉求。 这场因无心之失引发的邻里纠纷,终于有了初步结果。 它也提醒大家,在遵循民俗习惯的同时,要注意尊重他人的财产和意愿,尤其是在小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更要规范自身行为,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矛盾。 而作为物业,也应尽到管理职责,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让居住环境更加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