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黑色外套的男生从后排站起来,手里拎着凳子,往前走了几步。教室里全是人,没人注

小旭洋 2026-01-19 16:23:06

身穿黑色外套的男生从后排站起来,手里拎着凳子,往前走了几步。教室里全是人,没人注意到他要干嘛。他举起凳子,朝前面一个坐着的同学后脑勺砸下去。砰的一声,挺响。 被砸的男生头猛地磕在课桌上,身体弹了几下,最后瘫在那儿,好一会儿没动。旁边有女生吓出了声,好几个同学围了过去。打人的男生没事人一样,走回自己座位坐下。 这是2026年1月13号,发生在河南巩义市京师杜甫公学教室里的事。 视频传上网,炸了。记者打电话去学校问。 学校一个工作人员说:“一点事都没有,现在已经回学校上课了。实际没打到,看着被打了,实际是视角的问题。” 他还补了一句:“吓他的,学生能有那么心狠吗?” 另一个工作人员也说,事情处理过了,没视频上那么严重。被打的孩子第二天就正常上课了,打人的被开除了。他说:“哪个学生都有冲动的时候,接受他应该有的惩罚,同时也给犯错的学生一个成长机会。” 这话听着有点矛盾。既然“没打到”,是“视角问题”,为什么打人的学生又被“开除”了呢? 记者追问,那个被打的学生是不是真的返校上课了。电话那头沉默了好几秒,然后挂了。 辖区派出所的人也出来说话,说跟学校了解了,双方应该和解了,孩子没事。“只是看着动作比较大。” “动作比较大”。 镜头拉回那个瞬间。凳子抡起来的弧线,砸中后脑的闷响,被砸者头磕向桌面的力道,趴在桌上半天起不来的样子。这些,在有些人眼里,浓缩成了一句话:“只是看着动作比较大”。 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今年1月1号刚施行。里面白纸黑字写着,对于学生欺凌,公安机关该依法处罚就要处罚。 特别提到,就算以前有些未成年人可能不执行拘留,但现在如果已满14岁不满16岁,一年内两次违法,或者一次情节严重——比如像“持械斗殴”这种——那就可以依法执行行政拘留了。 法律条文是冷的,但指向是热的:不能再把严重的欺凌简单看成“孩子间的打闹”。 学校方面,按规定得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来认定和处理这种事。楼道、天台这些地方,视频监控要全覆盖。发生严重欺凌,学校不能不报,瞒报的要被追责。 规定是规定,现实是现实。规定说要“严肃处置”,现实里可能变成“视角问题”;规定说被打后要有“心理辅导”,现实里可能是“第二天就正常上课”;规定说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有相应措施,现实里一个“转学”或“开除”似乎就画上了句号。 那个被凳子砸了后脑勺的男孩,后来自己走去做了检查。他现在到底怎么样,心里怎么想,没人细说。大家只被告知一个结果:“一点事都没有”。 他可能真的身体检查没事。但当时一刹那的恐惧,砸懵的感觉,后来在全班同学注视下走进教室的尴尬,这些有没有人过问? 教育部门说“已介入调查”,在等一个更清晰的回声。 这事你怎么看?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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