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不容破坏!江西,一女子与现役丈夫刚结婚没几个月,便趁着丈夫在部队服役之际,和情夫外出租房同居,还因此怀了孕。 这名现役军人丈夫常年驻守军营,和妻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相处的日子里,他满心满眼都是这个即将相伴一生的人,哪怕聚少离多,他也总在训练间隙挤时间发消息、打视频,把攒下的津贴尽数打给妻子,想着把最好的都留给家里。两人领证结婚的那天,他只休了短短几天假,婚礼办得简单,却攥着妻子的手说会守着她一辈子,转身归队时,他还满心期待着下次休假能好好陪陪妻子,却没料到,自己在军营里扛着责任保家卫国,家里的人却早已背弃了这份婚姻。妻子在他归队后没多久,就和相识的情夫走到一起,甚至毫无顾忌地在外租房同居,全然忘了自己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忘了丈夫在部队的坚守与付出。直到身体出现反应检查出怀孕,她依旧没有丝毫悔意,丝毫没考虑过自己的行为会给远在军营的丈夫带来怎样的伤害,也没意识到这份行为早已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现役军人的婚姻从来都不是普通的家庭关系,他们因职责所在,不得不与家人分隔两地,把时间和精力都献给了国防事业,这份聚少离多的背后,是对家国的担当,也是对家庭的亏欠。正因为如此,我国法律才会对军婚作出特殊保护,这不仅是为了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让驻守在各地的军人能安心服役,不用为家里的琐事忧心。《民法典》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这一条款从根本上保障了军人在婚姻中的基本权益。而《刑法》更是直接将破坏军婚的行为定为犯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的硬性规定,就是对军婚最坚实的保护屏障。 江西当地法院近年就审理过多起破坏军婚的典型案件,有男子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仍同居致其怀孕,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也有人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生子,上诉后依旧被维持二年五个月的有期徒刑判决 。这些判决结果都清晰地传递出一个信号,破坏军婚绝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而是实实在在的刑事犯罪,不管有何种理由,只要触碰了这条红线,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而本案中,这名女子与情夫的行为,已然符合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情夫明知对方的军人配偶身份仍与之同居,女子作为现役军人配偶,无视婚姻忠诚与法律规定,二人的行为都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更让人寒心的是,这名女子的行为,不仅背叛了婚姻,更寒了一名现役军人的心。军人在军营里摸爬滚打,为了守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甘愿牺牲与家人相伴的时光,他们本应是被温柔以待的人,他们的婚姻和家庭,本应是最牢固的后方。可这样的背叛行为,不仅会让军人承受情感上的巨大打击,甚至可能影响其服役状态,进而关乎部队的稳定。而从道德层面来说,婚姻的本质是忠诚,不管是军人婚姻还是普通婚姻,忠于彼此都是最基本的底线,这名女子刚结婚就背弃承诺,既辜负了丈夫的深情,也丢掉了做人的基本底线。 法律对军婚的特殊保护,从来都不是特权,而是对军人奉献的一种补偿,是整个社会对国防事业的支持与尊重。维护军婚的稳定,不仅是法律的责任,更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因为只有让军人的后方安稳,他们才能毫无后顾之忧地守护我们的家国。任何试图破坏军婚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谴责,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基本要求。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用户10xxx81
所以普通人出轨为什么不犯法是因为他们对国家没有贡献吗?难道还要按个人贡献大小来专门制定法律吗?直接出轨入刑谁在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