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震怒了! 1月21日陕西榆林,75岁的王某飞因妻子偷玉米被侄女姬某利拍摄,争执后持棍先后打死姬某利与路过拍摄的村民陈某新,法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其虽年满75岁但无悔罪表现,相关辩护意见未被采纳。 然而此案的悲剧源于邻里间的琐碎矛盾,王某飞因担心妻子失德行为曝光,竟接连残害两条性命,作案手段极其残忍,致两名被害人颅骨骨折、脑组织受损。不过即便其审判时年满75周岁,法院仍依据其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的情节判处死刑,打破了对高龄罪犯的刑罚认知。另一方面,被告人庭审中不仅无悔意,还辱骂受害人家属,更凸显其人性的冷漠,也让这一判决更具法理与情理的正当性。 这起死刑判决,是法治对恶性犯罪的强力震慑,更是对生命权的绝对捍卫。为何微小的邻里矛盾会演变成致命惨案?高龄并非免死金牌,该如何界定高龄罪犯的刑罚边界?社会又该如何化解基层邻里间的琐碎矛盾,避免悲剧重演?法治的底线不容触碰,任何漠视生命的行为,无论年龄几何,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