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件事,看得我半天没缓过神。 陈独秀,对,就是那个如雷贯耳的名字,晚年穷困潦倒,靠给出版社编一本《小学识字教本》糊口,结果呢?国立编译馆认为书名不够正式,想让他改改,他梗着脖子就是不同意,扭头就把预付的稿费给退了回去。 1938年,陈独秀搬到重庆江津居住,那时候,生活常常入不敷出,家里没钱买米是常事,妻子只能悄悄典当首饰,甚至把友人送的皮袍拿去当掉,补贴家用,他没别的营生,只能靠著书糊口。 之前在狱中,他就开始研究文字学,写了《识字初阶》,出狱后,他想在此基础上,完成一本给老师用的识字参考书, 国民政府教育部听说后,通过国立编译馆约请他编写,双方约定,编译馆预付稿费两万元。 这笔钱在当时不是小数,足够缓解他的困境,陈独秀很用心。他以《识字初阶》为基础,完成了《小学识字教本》的上篇,还有下篇的一部分。 书稿交上去后,问题来了,教育部长陈立夫看过书稿,觉得内容没问题,却认为书名不妥,他说“小学”两个字容易和小学生、小学校混淆,要求改名。 编译馆把这个要求转告给陈独秀,陈独秀直接拒绝了,他说“小学”两个字古来有之,指的是声音训诂、说文考据这类文字研究,断不能改。 编译馆不敢违抗上级,书稿就这么被搁置了,家里还等着钱用,妻子劝他,要不就动一动那笔预付的稿费,陈独秀说,那笔钱动不得,不改书名,对方就不会出版,这钱他一分都不能要。 之后,他做了个更硬气的决定,把那两万元预付稿费,一分不少地退了回去,有人可能不理解,不就是改个书名吗?换个名字能拿到钱,缓解家里的困境,何乐而不为? 但对陈独秀来说,这不是书名的事,他写这本书,不只是为了糊口,他想突破前人的局限,给文字学一个全新的面貌,书名里的“小学”,是他对这本书学术定位的坚持,他宁愿继续过困窘的日子,也不肯在这件事上妥协。 后来,编译馆只能按他的嘱咐,油印了五十本书稿,分赠给学界的人,直到1942年他去世,这本《小学识字教本》也没能正式出版,那笔退回去的稿费,他到死都没动过一分。 有人说他固执。 但在我看来,这是刻在骨子里的尊严,不是所有人都能在困境里,守住自己的底线。 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