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瓜熊老六”刘老师说:如果法官想判死缓,可以抠法律条文,说被告有自首情节,可以从宽处理。如果法官想判死刑……我觉得刘老师热衷于表达观点,但没有生活经验和法律常识,更多的是情绪输出,毫无营养价值。就拿他这句话来说,刑事案件的判决必须经过合议庭合议,重刑案件的判决结果,法官说了不算,合议庭合议了,还要上审委会讨论,应该说是法院说了算。刘老师将可能涉及到死刑判决的舆论焦点引向具体法官,除了制造对立,没有啥正向意义。直白点说,画漫画我不行。若论谈论法律话题,刘老师换上跑鞋也撵不上我。我还有个不如刘老师的地方,那就是吃免费工作餐的时候,我从不抱怨饭菜质量,哪怕只是20块钱的工作餐,能果腹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