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通过婚介和一男子约会,两人一顿饭就吃了8000元,饭后男子说他要上厕所,结果

芹姐说法 2026-01-30 12:55:35

女子通过婚介和一男子约会,两人一顿饭就吃了8000元,饭后男子说他要上厕所,结果一去不复返,女子忍痛付了8000元,心里非常不服,竟然想让婚介分担一部分餐费! 据浪涨新闻、报道,苏女士年纪不小了,想找一个经济条件好、人品好的男士解决个人问题,就交了钱在一家婚介注册了会员。 没多久,婚介给她介绍了王先生,苏女士一听,王先生各方面条件都很合自己心意。 两人添加联系方式后,约定了时间开始第一次约会见面。 当天,两人一块去吃了一顿饭,这家店非常气派,装修豪华,菜品又多,店员一看就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又有气质服务又好。 两个人落座后,王先生出于礼貌让苏女士先点,苏女士一看菜单,上面每个菜看着都挺好吃的,而且每一道菜摆盘看起来都非常精致,正是现在流行的漂亮饭! 两人一口气点了好多个菜,菜上桌后两个人边吃边聊,苏女士感觉自己找到了理想中的另一半。 吃完饭后,王先生非常绅士地道了个歉,说自己先上个厕所,苏女士笑眯眯的答应了。 可王先生这个厕所,一上就是好半天,苏女士最开始还怀疑,难道今天人多,卫生间在排队? 可是想想不应该啊,这么高档的店,怎么可能出现这种低级错误? 苏女士耐着性子又等了一会,王先生还是没回来,她忍不住给王先生发了个信息,半天也没有人回。 苏女士心里涌起不好的感觉,她叫了个店员,让他去卫生间看看王先生还在不在。 店员回来后,说卫生间根本没人。 苏女士顿时一阵眩晕,感觉天都塌了,她发了疯一样给王先生发信息打电话,但是王先生根本不回,过了一会就把她拉黑了。 王女士欲哭无泪,颤颤巍巍问店员这顿饭多少钱,店员笑眯眯的说,孙女士和王先生的消费总额,竟然达到了8000元。 苏女士差点吓得一口气背过去,看着桌上没吃完的菜,她恨不得把菜都退了。 当然,菜是不可能退的。 店员虽然很礼貌,但来来回回已经很隐晦地催促苏女士好几次了。 孙女士已经耽误了很长时间,周围都有人拿异样的目光看她了。 苏女士没办法,只好咬着牙付了钱,看到钱被刷走,她的心都在滴血。 付完钱后,苏女士越想越气,越想越不甘心。 她觉得,婚介说了王先生条件好,她才答应出来约会的,谁知道王先生就是在装大尾巴狼,坑了自己8000块钱,现在王先生找不到了,婚介应该帮她承担一部分餐费。 于是,王女士就向律师咨询了上述问题,结果没想到,自己的糗事竟然被爆了出来。 苏女士想让婚介和她一起承担饭钱,这个诉求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苏女士说的有一点没错,她和婚介公司之间是有合同关系的,婚介介绍王先生和她认识,要尽到核查义务。 但一般来说,婚介的主要义务是核实会员的基本信息、促成双方见面这些合同里规定好的事。 但是,合同里并没有说他们要承担会员约会产生的消费,孙女士自己选择和王先生一块去吃饭,约会地点也是他们自己挑的,和人家婚介一点关系都没有。 所以,只要婚介没有在合同里说,要承担他们的约会费用,就不用为这8000块餐费负责。 不过也有人说,这个苏女士肯定是饭托,王先生感觉被坑了,这才偷偷跑了。 当然,这只是猜测,毕竟孙女士可是实打实付了8000块钱。 如果苏女士想让婚介一起承担损失,除非她能证明婚介和王先生串通起来欺诈她,或者婚介根本没好好审核王先生的身份信息,让苏女士根本没办法找王先生要钱。 这种情况下,苏女士可以根据《民法典》中过错责任相关规定,要求婚介承担和它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但是,这种可能性实在太小了,苏女士想挽回损失,最简单的办法还是找到王先生,毕竟这8000元的餐费消费,是苏女士和王先生在约会时产生的私人社交消费。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谁消费谁负责,苏女士的合法追偿对象应该是王先生。 毕竟这顿饭是他俩吃的,王先生跑了不付钱,苏女士找他要钱才是正理。 有人说,人就不能总想占便宜,想占便宜的人最后总有人让他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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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62

用户10xxx62

1
2026-01-30 13:30

他们食的什么饭啊,两个人一歺八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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