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晨被曝肇事逃逸事件中,律师指出其作为事故实际驾驶员,离开现场前应向交警报备,

湖畔边静读的读者 2026-01-31 14:56:09

在金晨被曝肇事逃逸事件中,律师指出其作为事故实际驾驶员,离开现场前应向交警报备,这是基于法律规定与公众人物责任的合理言论。但部分人可能觉得律师是在“挑刺”,这反映出公众对律师职业存在一些误解。 这种误解并非个例,而是多种因素长期积累的结果。从职业本质看,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需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这与公众追求的“结果正义”易产生冲突。当律师为被认为是“坏人”的人辩护时,公众常难以接受,觉得律师“唯利是图”,忽视了律师保障程序正义、防止冤假错案的作用。 律师的收费模式也容易引发争议。法律服务是专业智力劳动,收费较高,但在当事人处于离婚、工伤赔偿等痛苦时刻,这种收费模式易被视为“发苦难财”。若案件结果不理想,当事人更会觉得律师“只拿钱不办事”,进而产生不满情绪。 另外,律师为刑事被告人辩护时,常被公众误解为“为虎作伥”,是“恶势力的帮凶”。公众往往忽略了被告人在被判决有罪前是无罪的,且其辩护权应得到保障,律师辩护有助于制约公权力滥用。律师的一些辩护技巧,如质疑证据合法性,也易被解读为“钻法律空子”。 同时,律师行业内确实存在部分不良现象。一些律师为揽案过度承诺、虚假宣传,还有人故意激化矛盾挑词架讼,或靠搞“关系”办案。这些行为虽属少数,但经媒体传播后,易让公众形成“律师都这样”的刻板印象。 此外,历史文化因素也有影响。中国古代“无讼”思想深入人心,讼师被视为“麻烦制造者”,这种观念延续下来,使部分人对现代律师也存在偏见。影视作品常将律师刻画成“唯利是图”的形象,媒体又多聚焦律师负面新闻,进一步加深了公众的不良认知。 但我们应明白,律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法治进步。不能因个别现象或对职业的误解,就否定整个律师群体。公众应提升法律认知,理解律师职业的价值,以更理性的态度看待律师,共同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金晨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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