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谁还敢把钱存银行?”内蒙古呼伦贝尔,女子将75万存入银行,那是她攒了一辈子的钱,以为放银行最安全,可是 万万没想到,柜员压根没把钱存入她的账户,而是偷偷转走!更离谱的是被骗的不止她一个,足足有11个人,合计220多万! 朱女士攥着判决书在法院门口浑身发抖,眼泪止不住地流,她哭的不是自己倒霉,是三十多年起早贪黑、省吃俭用攒下的养老本,是一分一毫抠出来的血汗钱。 就这么变成了别人账户里的数字。那个穿制服戴工牌,一口一个阿姨叫得亲切,还贴心倒水的柜员。 转头就把她当成了提款机,这份信任被践踏的滋味,想想都让人窒息。换做谁都会选银行吧? 年纪大了怕家里藏钱不安全,又怕碰上非法集资血本无归,特意挑了大银行,就认准银行是最靠谱的地方,可谁能想到,靠谱的外衣下藏着这么大的坑。 柜员孟某芝全程热情周到,一边操作银行电脑,一边说利息比普通存款高,还承诺取钱提前说就行,穿着银行制服,坐在银行柜台,用着银行系统,连回单都盖着银行公章。 任谁看都是正规流程,换哪个普通人能想到这是一场骗局?更让人崩溃的是事后银行的态度,一句轻飘飘的“个人行为,员工已离职,银行不担责”就想撇清关系。 这话说出来谁能接受?朱女士当场就忍不住质问,她是你们银行的员工,在你们柜台办公,穿着你们的工装。 我要是在路边碰到个穿便装的陌生人,别说75万,750块我都不会给,凭什么她借着银行的身份骗了钱,就得我们受害者买单? 后来大家才知道,这根本不是个案,11个受害者,全都是拿着一辈子的积蓄来存钱的普通人,220多万,每一分都是用汗水换回来的活命钱。 而那个柜员孟某芝,从2018到2023年,整整五年时间,靠着高息理财、内部存款的幌子,一直在干着挪用客户资金的勾当,钱全被她拿去放贷还债挥霍,最后被判12年。 可她名下一穷二白,别说赔偿本金,连一分钱都拿不出来,受害者们的损失,就这么成了一笔糊涂账。 朱女士不甘心,一纸诉状把银行告上法庭,想要讨回自己的本金和利息,可一审判决结果,更是给了她致命一击。 法院认定柜员虚构理财,储户未尽审慎义务,签字确认了转账就该自己担责,银行无过错,不用赔偿。 这话听着就让人憋屈,一个普通老太太,哪懂银行的系统流程,哪能想到签字的单据有猫腻,她信任的是银行这个招牌,是国家金融机构的信誉。 她以为踏进银行门,钱就万无一失,这份朴素的信任,怎么就成了过错? 这事一出网上直接炸了锅,大家的争议也特别大,有人说柜员穿制服用系统在柜台作案,就是代表银行,哪来的个人行为。 银行不能把损失都推给储户;也有人说签字了就是自己的责任,不然大家都不认签字,秩序就乱了。 还有人点到了关键,核心就是看是不是走的银行正规系统,要是银行系统转的账,银行就必须担责,这话其实说到了点子上。 在我看来,这事儿最离谱的从来不是储户轻信,而是银行把责任撇得太干净,把监管漏洞藏得太深。 凭什么一个柜员能连续五年挪用客户资金,银行的风控系统全程毫无察觉?凭什么违规的高息理财能在银行柜台明目张胆推销,没人监管没人制止 凭什么出了事只开除员工就万事大吉,对自己的管理失职一字不提?这些问题没人回答,只盯着储户没仔细看签字,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银行和储户之间,从来不是简单的交易关系,更是信任关系。普通人把一辈子积蓄存进银行,交出去的不只是钱,更是对国家金融体系的信任,这份信任是金融行业的根基。 银行享受着大家的信任红利,就该承担起对应的责任,员工管理、风控监管、流程审核,每一环都不能缺位。 不能把“个人行为”当万能挡箭牌,更不能让储户为银行的管理失职买单。 所谓的审慎义务,不该只针对普通储户,更该针对专业的金融机构。储户不懂专业流程,可银行懂;储户没法识别骗局,可银行有义务防范。 不能用专业的标准要求普通人,却对自己的漏洞视而不见,这本身就不公平。 而且法律的意义,从来不是苛责弱者,而是维护公平正义,既要约束个人行为,更要监督机构履职,不然只会寒了无数普通人的心。 试想一下,如果连银行都不能让人放心,大家存钱都要提心吊胆,生怕碰到内鬼,生怕钱存进去就没了,那以后谁还敢相信金融机构? 这份信任一旦崩塌,想要重建就太难了。银行的制服,本该是信誉的象征,是安心的保障,绝不能沦为个别员工犯罪的伪装,更不能成为银行推卸责任的工具。 说到底,储户要的不是偏袒,只是一份公平,一份本该有的保障。银行要的也不该是甩锅,而是补齐漏洞,守住底线。 只有这样,大家存钱才敢放心,金融行业的根基才能稳固。最后想问问大家,你们觉得这笔钱该谁来赔? 银行该不该为员工的柜台职务行为担责?如果是你碰到这种事,你会怎么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