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路过一无名足疗店,见老板娘有几分姿色,便跟老板娘进入足疗店内,结果恰巧被人看见报警。男子刚与足疗店老板娘商量好价格,还没开始,结果,民警就来了。足疗店老板娘慌了,连忙让男子赶紧从后面离开,结果,男子照做,最终还是被民警逮住。事后,男子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不过,等警方以嫖娼为由对其作出拘留5日的处罚后,其又表示不服,表示自己没有违法意图、也没有相应的违法行为等,将警方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来源:裁判文书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据悉,2024年10月1日,男子张某路过一无名足疗店,而后见足浴店老板娘有几分姿色,便进入其中。 结果,一男子看到后便报警,声称足浴店里有人从事性交易。 张某进入足浴店后与足浴店老板娘商量以500元的价格进行性交易。 结果刚与足浴店老板娘商量好价格,还没开始,民警就来了。 足浴店老板娘连忙让张某从足浴店的后门离开,张某照做,结果最终还是被民警逮住。 《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对前一种行为,应当从轻处罚。 事后,因取得了张某与足浴店老板娘承认上述事实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警方最终以嫖娼为由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不过,张某被处罚后,又不愿意了,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申请了行政复议,未果后又一纸诉状将警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警方对自己的处罚。 法庭上,张某声称事发当天,自己只是恰巧路过足疗店,见足疗店老板娘说有优惠活动才同意了500元价位的按摩服务项目,并进入足疗店。随后,足疗店老板娘给自己按了几分钟背,在未说明缘由的情况下就让自己从类似窗户的后门离开,自己虽不明缘由但因看到足疗店老板娘面露急色便依照足疗店老板娘的指示从后门离开,恰巧被民警从后门拦住带回足疗店。 表示,自己主观上并没有嫖娼的意思,客观上也没有相应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行为。足浴店老板娘的口供也不能证明自己就与其商量了嫖娼价格和行为,自己在警方处所作的笔录系被警方欺骗引导,复议期间,自己还申请调取了警方所作询问笔录时的同步录音录像等材料,但是复议机关均为调取。 面对张某的控诉,警方辩称对张某的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无任何不当。 法院这样判!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7条规定,询问时,可以全程录音、录像,并保持录音、录像资料的完整性。 可见警方进行询问时并不是必须全程录音录像。提不提供询问时的录音录像都只是警方行使举证权利的一种方式,只要证据的证据能够基本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张某存在相应的违法行为即可,是否提供询问时的录音录像,并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第93条: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具体到本案,现如今,警方不仅有张某本人承认违法的询问笔录,还有足浴店老板娘以及报警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且相互印证。 反观张某“翻供”但并没有提供相反的证据。 也正是因此,一、二审法院审理后,均认为警方对张某的处罚并无不当,驳回了张某的诉请。 最后,法院认定的事实,是证据反映出来的事实。或许张某真的被冤枉了!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张某作为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应当知道在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上签字的后果,却仍在警方的询问下承认违法,最终被处罚一点也不冤! 其案件也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签字一定要慎重,尤其是在法律文书上签字!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注:插图为资料图

冬草夏虫不语冰
如果情况和细节完全属实,涉案男子能否反告举报人栽庄陷害及足浴店内外勾结钓鱼执法呢?举报人只是看见当事人进店,未见其违法,凭什么去举报?举报时需不需要有事实依据?举报时间是关键的核心问题嘛!至于后面有主观违法意图与前面臆想举报相联系,这个店能否被确认为是个钓鱼执法的点,大家来评喽!
用户10xxx50
仙人跳
用户10xxx50 回复 02-02 19:30
相互勾结
迷离 回复 用户10xxx50 02-02 20:32
端盆水,洗🦶🏻是不是就没事了
亲亲我的宝贝
看见有人进足疗店就报警?就能判断里面有非法勾当?足疗店默认是非法场所?那按此逻辑,看见有人进宾馆酒店洗浴场所KTV,是否也可以报警?断定在卖淫嫖娼?我们城市大大小小宾馆酒店几千家再加上洗浴场所KTV,每天几万人进出,就怕警察叔叔忙不过来!
最爱仙道 回复 02-02 21:02
小便编的博眼球的 你也信
朕。。。。震 回复 02-02 19:12
都嫌的
楼下的小黑子
如果能够认定男子PC,那也应该认定足浴店老板娘MY,不可能只处罚男子,而且我没记错的话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MY的处罚还更重
朕。。。。震
人够坏的
用户10xxx98
胡说八道!
用户10xxx80
我与赌毒不共戴天...
用户13xxx03 回复 02-03 01:00
关你屁事
♡~莳銧-_-||飛逝❤
直接就不承认那是嫖资,就说冲的优惠卡!老板娘说的可以说她是暗示我充值后有其他项目!
一壶老酒
钓鱼执法
用户10xxx90
笑死自己嘴松,这么多年了。抗拒从宽,坦白从严的道理还不懂吗?
100年不坏
你是真特么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