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周女士移植了自己7岁儿子的肾,最终重获新生,而她的儿子却离开了人世,儿子生前最后一句话:我是妈妈的男子汉,我死后让妈妈替我活着。 2011年秋天的湖北荆州。周璐,一位普通的母亲,被诊断出尿毒症。摆在她面前的路很清晰:要么终生透析,要么换肾。她选择了前者。为什么?不是因为害怕手术,而是因为她是一位母亲。 透析虽然痛苦,但比换肾便宜。她得把钱,把生的希望,留给当时才5岁的儿子陈孝天。这是她作为一个母亲最朴素的决定:用自己的身体,为孩子扛住一片天。 然而仅仅半年后,2012年5月,命运的第二个齿轮毫无征兆地启动了。儿子孝天被确诊为髓母细胞瘤,一种恶性程度极高的儿童脑癌。 母亲要活下去,需要儿子的肾;儿子要活下去,需要战胜癌魔。但死神开的条件是:二选一。 于是,这个家庭被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境地,清晰而绝望。周璐的病情在透析中勉强维持,而小天在经历了手术、放疗后,肿瘤仍在2013年底复发了。医生说,已无法再做手术。 一边是母亲日渐衰弱的身体,一边是儿子不可逆转的凋零。两条原本平行的绝路,在一个尖锐的点上交汇了——那个点,就是器官捐献。 最先提出这个构想的,是奶奶陆元秀。这位经历了儿媳和孙子双重绝症的老人,说出的话像刀割一样:“两个亲人,能救一个也好。”但周璐疯了似的拒绝,她无法想象儿子“不完整”地离开。 母爱在此刻分裂成两种绝对冲突的形式——一种是不惜一切代价让孩子“活下来”,哪怕是部分地活在自己身体里;另一种是维护孩子生命的“完整”与“尊严”,让他安静地走。 转机,来自于那个7岁的小当事人自己。病痛中的小天,说出了那些不像7岁孩子能说出的话:“妈妈生病了,我要保护她……如果我能早点走,就能早点救妈妈,还能给家里省钱。” 这个孩子或许不懂死亡的意义,但他精准地捕捉到了这个家庭困境的核心:爱、责任与沉重的经济现实。正是这份本能,让周璐在经历了43天的地狱煎熬后,最终颤抖着在器官捐献志愿书上签了字。 但个人的苦难抉择,一旦进入公共视野,就必须接受现代社会的审视。 2014年3月,武汉同济医院器官获取组织和当地媒体,专门为这个案例举行了一场伦理探讨会。这是整个故事中最具现代性、也最冰冷的一环。它必须回答:7岁未成年人的捐献合法吗?程序正义吗?医学上可行吗? 法律说,可以,但需要所有监护人同意,且必须遵循“自愿、无偿”原则。系统说,可以,我国的器官分配系统有“亲属优先”的序列,小天的肾脏通过系统自动分配给母亲,在规则内天衣无缝。医学说,可以,儿童的肾脏移植到成人体内,会继续生长并承担功能。 2014年4月2日凌晨,陈孝天走了。随后,他的左肾被移植进母亲周璐的身体,右肾救活了一位21岁的武汉女孩,肝脏拯救了一位27岁的青年。三台手术同时进行,一场跨越生死的生命接力,在手术室的无影灯下冷静地完成。 当周璐从麻醉中醒来,她摸向自己的左侧腰部。那里,儿子的一部分正在她的身体里安家,随着血液循环,开始工作。那一刻,她真的将要“替他活着”。 参考信息: 中国文明网|《绝症7岁伢捐肾救母 上演“生命反哺”》 文|没有 编辑|史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