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16岁男孩坐公交车,他想从前门下车,司机不让,男孩轻声骂了一句,被司机追下车打了一顿,男孩父亲愤怒报警,说儿子出现“急性应激反应”患上重度焦虑症,要求司机赔钱。不料,公交公司回应:司机不对,但家长如果再不依不饶,将追究孩子的责任。 事件发生在2026年1月11日中午,小户放学乘坐当地9路公交车回家,上车后坐在紧邻司机座位的前门附近,全程并无过激举动。车辆行驶至瑞林苑路口公交站时,他走到司机身旁,先后三次要求打开前门下车,前两次司机未作回应,第三次才反问他“后门不能下吗?”。 小户之所以坚持从前门下车,并非故意违规,而是此前乘坐该线路公交时,遇到学生较多的情况,司机常会灵活打开前门供学生上下车,他早已习惯这种方式,再加上当天车内仅十几名乘客,并不拥挤,便没多想就提出了请求。 按照国内公交乘车规则,普遍实行“前门上车、后门下车”的规定,目的是维护乘车秩序、保障上下车安全,甘肃当地公交也沿用这一通行准则,司机拒绝小户的请求,从规则层面来看并无问题,只是没人料到,后续会引发肢体冲突。 被司机拒绝后,小户有些不满,转身走向后门时,低声嘟囔了一句脏话,随后便正常从后门下了车。他本以为这事就此翻篇,却没想到,这句轻声的咒骂,彻底激怒了42岁的涉事司机罗某某。 车载监控记录下了全过程,小户下车后,罗某某迅速解开安全带、打开驾驶位旁的防护栏,紧接着打开前门冲下车,快步追上已经走远的小户,一把将他向后推搡,随后用右手朝小户的头部挥去,整个过程不足一分钟,便被现场路人及时劝阻。 劝阻结束后,罗某某返回驾驶位继续运营,而小户则独自离开,直到回家后才将被打的事告诉父亲户先生。户先生又气又急,当即报警处理,还在三小时后带儿子前往会宁县人民医院就诊,初步检查结果显示,小户鼻部挫伤、双侧外耳道粘膜轻度充血。 本以为只是轻微外伤,没想到八天后,小户的精神状态愈发糟糕,出现失眠、恐惧、情绪失控等症状,户先生又带他前往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就诊,最终被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极重度焦虑症状”,后续还需长期心理干预。 经甘肃省会宁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户的伤情构成轻微伤,警方结合监控与双方陈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事司机罗某某作出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考虑到小户系未成年人且情节轻微,对其不予处罚。 拿到处罚结果后,户先生向公交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对方支付儿子的医疗费、心理治疗费,以及相应的精神抚慰金,可双方多次沟通,始终没能达成一致,矛盾逐渐升级,而公交公司的一番回应,更是引发了新的争议。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明确承认,罗某某的处置方式存在不当,称司机遭到辱骂后,本可通过口头教育或交由派出所处理,而非停车追打学生,此举已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目前正结合警方处罚结果,研判对罗某某的内部处分。 但与此同时,该工作人员也放出狠话,若户先生继续“不依不饶”,公司将考虑追究小户的相关责任,理由是小户在公交车上辱骂司机的行为,本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强调司机追打行为系个人冲动,与公司无直接关联。 这一回应瞬间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觉得公交公司是“避重就轻”,司机动手打人已是违法行为,却反过来威胁受害者家属;也有人认为,小户辱骂司机确实不对,只是双方的过错程度,显然不能相提并论。 在此次事件中,罗某某作为公交司机,肩负着整车乘客的安全保障义务,即便遭到辱骂,也应保持理性克制,其追打未成年人的行为,不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也违背了公交司机的职业准则,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小户的心理创伤远比身体伤害更难愈合,极重度焦虑症需要长期治疗,后续的心理干预费用不菲,这也是户先生坚持索赔精神抚慰金的核心原因,而公交公司至今未对心理治疗相关的赔偿事宜作出明确回应。 截至目前,双方仍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事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有人透露,公交公司已联系律师咨询相关事宜,大概率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而户先生也表示,会坚决维护儿子的合法权益,不会轻易妥协。 这场因“前门下车”引发的纠纷,看似是一件小事,却牵扯出司乘素养、规则意识与法律责任等诸多问题。公交司机的理性处置、乘客的文明乘车,都是维护公共交通秩序的关键,任何一方的冲动,都可能引发无法挽回的后果。 那么此次事件中,司机动手与男孩辱骂,究竟是谁的过错更甚?公交公司以“追究孩子责任”为由施压,是否合理?你觉得双方该如何妥善解决这场纠纷,不妨留下你的观点,一起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