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夫妇驾驶三无"老头乐"闯红灯与正常行驶轿车相撞致多处骨折,起诉轿车女司机索赔超70万!法院:赔付36万!女司机:闯红灯的是我他们,我也受伤了,赔钱的怎么还是我?难道谁弱谁有理? 判决书里最沉的一句话,不是“赔偿36万元”,而是—— **“法律保护弱者,但绝不纵容对规则的主动放弃。”** 法院没判“谁弱谁有理”,而是用17页判决详述了一个被所有人忽略的事实: 那辆“老头乐”不仅无牌、无证、无保险,更关键的是——它根本**不具备上路资质**。 工信部《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白纸黑字:低速电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道行驶,而事发路口,是双向六车道主干道。 女司机的行车记录仪显示:绿灯亮起第2秒她匀速通过,而“老头乐”从右侧非机动车道突然斜插,车速表显示为零——它根本没刹车,只是靠惯性冲进了红灯。 可真正让全网沉默的,是庭审中老人颤巍巍掏出的那张纸: 泛黄的社区老年大学结业证,背面用圆珠笔写着:“学会开车,就能自己去菜市场,不拖累孩子。” 那一刻,没人笑。 我们突然懂了: 他们撞上的不是轿车,是时代加速甩下的断层; 他们索赔的不是钱,是被新规则抛下后,那一声无人应答的慌张。 法院最终判赔36万,并非认同“弱者特权”,而是基于《民法典》第1184条—— **对无过错方的适当补偿,本质是对“系统性照拂缺位”的补位。** (当地已启动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同步规划社区短驳微公交) 你看,真正的公平,从来不是冷冰冰的“按责划线”, 而是既守住红绿灯的刚性,也看见斑马线上蹒跚的脚步; 既捍卫交通法规的尊严,也伸手扶住那些还没学会看信号灯的人。闯红灯撞死人 闯红灯撞死人 老人撞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