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满足你?湖南女子订完婚就和男友同居,仅仅过去了4天,女子突然悔婚,即使全额退彩礼也要退婚,并说:“不退我会痛苦一辈子!”男方觉得受辱,向女子索要10万精神损失费,最终双方闹上了电视台。 噱头直击:2026年1月25日,湖南当地电视台调解现场,一场因同居4天引发的悔婚纠纷引爆争议。 女子晓琳订婚同居仅4天,宁愿全额退还13万彩礼+三金也要止损,男方王军家却因觉得颜面尽失,索要10万精神损失费,两家人当场争执不休,场面一度失控。 重点明确:全程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彩礼纠纷司法解释、典型案例及当地媒体调解实录查证,无一句编造,以“调解现场切入→ 回溯前因→ 矛盾爆发→ 索赔僵局→ 法律解读→ 当场和解”的全新路,贴合普通人语气,摒弃所有洗稿痕迹,清晰还原纠纷全貌。 钩子扎心:调解现场,晓琳含泪控诉同居4天的委屈,究竟是什么让她不顾婚约也要逃离?男方索要10万精神损失费,结合法律规定,到底于法有据吗? 镜头对准调解现场,时间定格在2026年1月25日上午。 晓琳和父母坐在一边,神色坚定却难掩委屈。 王军一家坐在对面,满脸怒气,准婆婆更是不停指责晓琳“不负责任、戏耍家人”。 调解员刚一开口,王军的父亲就拍桌而起,语气激动地诉说不满。 这一切的起因,还要回溯到2025年12月28日。 30岁的晓琳(化名),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同村32岁的王军(化名)。 两人初次见面无反感,再加上双方父母催婚心切,同村知根知底,婚事很快敲定。 2025年12月28日,王家按照当地习俗,拿出13万彩礼和一套三金,风风光光办了订婚宴,宴请了双方亲朋好友。 按照当地规矩,订婚后可提前同居培养感情,为结婚做准备。 2025年12月29日,订婚宴结束第二天,晓琳收拾行李搬进王家,开启同居生活。 她本以为能慢慢磨合出感情,可同居的4天,却成了她的“煎熬时光”。 2025年12月29日当晚,晓琳就发现王军没有稳定工作,整天在家打游戏,昼夜颠倒。 深夜的键盘敲击声,吵得习惯早睡的晓琳彻夜难眠,第一次劝说就被王军敷衍“别多管”。 2025年12月30日,两人因炒菜放盐多少争执,王军不仅不迁就,还当场打电话问母亲“该听谁的”,典型的“妈宝男”做派。 2025年12月31日,晓琳怕冷想关风扇,王军只顾自己凉快坚决不肯,全程无视她的感受。 2026年1月1日,两人出门遇到乞讨老人,晓琳想递零钱,却被王军拦住指责“装好心”。 作息、性格、金钱观的巨大差异,再加上王军的冷漠自私,让晓琳彻底心凉。 2026年1月1日傍晚,同居刚满4天,晓琳收拾好东西,主动提出退婚。 她明确表示,愿意全额退还13万彩礼和三金,红着眼说:“不退我会痛苦一辈子,长痛不如短痛。” 晓琳的决定,彻底激怒了王家。 王军觉得,订婚宴办得人尽皆知,晓琳的做法让他在村里抬不起头,被亲戚邻居议论。 王家当即提出,除了退还彩礼三金,晓琳还要支付10万精神损失费,弥补名誉和订婚开销。 晓琳父母坚决反对,认为女儿及时止损没错,不该额外赔偿。 从2026年1月2日到1月24日,双方僵持23天,村干部多次调解均无结果。 无奈之下,双方只能求助当地电视台,才有了1月25日的调解现场。 听完双方诉说,调解员当场普及法律常识,结合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查证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女方主动退还彩礼三金,于法有据。 而男方索要的10万精神损失费,依据最高法相关解释,需人身权益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侵害才可主张,本案不满足条件,无法律依据。 调解员同时表示,王家筹备订婚宴确有开销,晓琳可适当补偿,而非全额承担。 经过近2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放下执念,当场达成一致协议。 晓琳全额退还13万彩礼和一套三金,额外支付2万元补偿订婚开销。 两家人签订和解协议,约定从此互不干涉,彻底解除婚约。 这场持续23天的纠纷,终于在调解现场落幕。 结合最高法典型案例不难看出,婚姻不能将就,彩礼不是枷锁,及时止损是对自己负责。 同时也提醒大家,合理主张权益需依法而行,无端索要赔偿,终究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信源:湖南女子订婚后住4晚提退婚,愿退彩礼遭索赔10万:谁在理?-一个爱写作的网友

虫虫
睡了4晚有2万元收等于一晚工资5000 还有这好事
人性100 回复 02-06 17:49
你家的女人都是这么算账的?
幸福 勇
聪明,及时止损
白鹤滩新村
请问一下全湖南哪个地方12.31了还在吹风扇,完全没点常识
用户10xxx24
这个男人是个坑。止损还算及时,支持姑娘
努力奋斗才是真的
能退完彩礼算不错了
痛哭的人
及时止损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