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贼难防!河南一少年背着家人,三次将母祖两代的传家金饰偷卖换钱。刘女士拿着15克

世墨墨 2026-02-09 13:55:58

家贼难防!河南一少年背着家人,三次将母祖两代的传家金饰偷卖换钱。刘女士拿着15克发票找金店对质,回收单上却只剩6.77克,更绝望的是,金子已被熔成金水!面对质疑,老板拿孩子一米七的个头当挡箭牌,咬定款式没拿错。 河南新郑一家金店柜台上,两张纸片让现场气氛陷入僵局,每一秒的沉默都伴随着尴尬与愤怒。 左边那张是泛黄的购买发票,清楚写着“15克”;右边那张是崭新的回收单据,上面印着的数字却是“6.77克”。 凭空消失的8.23克黄金去哪了?或许已被扔进高温熔炉化成金水,无法复原。但这消失的分量,引发了一场撕裂人性的“罗生门”。 这根本不是简单的缺斤少两,而是一场关于谎言、贪婪以及家庭教育崩塌的博弈,每个细节都透着寒意。 刘女士脑子嗡嗡作响。一周前,她在家收拾屋子,打开存放贵重物品的首饰盒时发现空了。自己攒钱买的金项链,还有婆婆传下来的金饰,全都人间蒸发。 门窗完好,显然是家里出了“内鬼”。逼问过程很顺利,17岁的儿子眼神闪躲,没怎么抵抗就全招了。但他吐出的那些数字,让刘女士觉得天旋地转。 这个2008年5月出生的男孩,像个老练的惯偷,分三次把家底掏光。第一次偷了母亲的项链卖了2200元;第二次把小手环和彩金换了500元,挥霍一空。 直到2026年1月21日,他又把家里最后一点值钱的家当——一条原本分量十足的金吊坠连带项链,拿去换了2900元。 刘女士拿着原始发票找到金店,以为证据确凿。发票显示项链足有15克,可金店老板一脸无所谓,坚持回收单据上只收了6.77克。 看着气得发抖的刘女士,老板满脸无辜。他指着旁边低着头、身高一米七几的大男孩嚷道:“大妹子,看他这块头,我不查身份证都以为他二十了。” 老板接着解释试图撇清责任:“而且他开口就说是‘我妈让我来卖的’,我能不做生意吗?”这理由听起来无懈可击,却带着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味道。 这恰恰是事件最荒诞之处。老板咬死不松口,认定孩子拿来的不是发票上那条粗链子,而是一条极细的链子,重量就是这么多。 真的是这样吗?刘女士要求看监控。画面虽然记录了过程,但像素模糊,只能看见晃荡的金吊坠,连接吊坠的链子粗细根本分辨不清。 更绝望的是“死无对证”。按照行规,回收的金饰当天进炉熔化。老板两手一摊:东西已经化了,想验也没法验,神仙难断。 一个逻辑闭环形成了。消失的粗项链,可能还在家里角落吃灰,可能被少年卖给了别家,也可能真的被熔进了金店的利润里。 抛开重量不谈,这笔交易本身就透着蹊跷。少年掏出身份证时,上面的出生日期明晃晃写着“2008年5月”,显而易见。 这意味着交易时他距离18岁还有几个月,仍是未成年人。但在利益面前,法律红线被视若无睹,生理特征成了遮羞布。 老板还在强调:“他一米七的大个子,看着像十八九岁。”辩解背后是商家的算计。他心里难道没数吗?不,他比谁都清楚。 只要没有明文规定“绝对禁止回收未成年人物品”,只要查不准柜台上的电子秤,这笔生意似乎就做得心安理得,哪怕违背伦理。 2900元换走黄金,对于急于变现的少年是巨款;对于深谙规则的商家,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市监局的人来了,查秤是准的,查台账也有。除了《民法典》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执法人员一时找不到更有力的证据,只能看着这荒唐一幕。 在充满火药味的现场,17岁的少年始终像个局外人。他为何需要钱?为何三次偷窃?面对母亲的质问和老板的争吵,他选择了死一般的沉默。 这才是最让人细思极恐的地方。金店或许熔掉了物证,但在家庭教育的熔炉里,似乎也有更珍贵的东西悄悄气化,再也找不回了。 剩下的只有那笔永远对不上的糊涂账,像根粗大的鱼刺卡在母亲喉咙里,吐不出也咽不下,刺痛每一个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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