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谨言慎行,没事别瞎评论!河南开封,6岁小女孩哭着给妈妈打电话,让快来接她,奶奶家出人命了。孩子语气惊慌不像是撒谎,家人赶过去,发现家里一老人,和一名怀孕7个月孕妇被害。 那通电话来得毫无征兆,下午五点多,一个寻常的傍晚。 电话那头,六岁的女儿声音发颤,带着哭腔喊:“妈妈你快来接我!” 母亲心里一紧,只当孩子是想家了。 可女儿接下来说的话,让她浑身的血都凉了半截,奶奶和婶婶被人害了! 别瞎说!母亲下意识地反驳,脑子里一片空白。 但女儿在那头抖得不成样子,是那种喘不上气的恐惧。 一边哭一边催,妈妈你快点来,我特别害怕……是真的…… 母亲慌忙问是谁,女儿抽噎着回答:是个不认识的男的。 侥幸心理支撑着母亲,她立刻让在家的丈夫赶往婆婆家,盼着只是孩子看错了。 丈夫不久后打回电话,声音全变了调,语无伦次的说,出大事了,人没了! 她赶过去的时候,婆婆、怀着7个月身孕的弟媳,倒在了自家院子里。 现场惨烈,让亲人们事后连细想的勇气都没有。 最揪心的是,当时在场的除了遇害的两人,还有两个幼童,打电话的女孩,以孕妇不到两岁的儿子。 两个孩子当时就在现场。孩子从此夜里常被噩梦惊醒,需要人紧紧抱着。 那个两岁的男孩,再也不敢离开大人的视线。 一个家庭的天,就这么塌了! 婆婆早年丧夫,正是苦尽甘来该享福的时候,却遭此横祸。 年轻的孕妇才20多岁,对未来的憧憬,随着生命戛然而止。 两个男人瞬间失去了母亲,弟弟更是一夕之间妻儿俱亡,整个人如同被抽走了魂魄,眼神空洞。 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凶手是谁?动机是什么? 这成了盘旋在所有人心头的巨大疑问。 婆婆和妯娌都是本分的农村人,与人为善,从未听说与人结下过需要以命相偿的仇怨。 随着调查深入,凶手的身份浮出水面,答案却令人愕然。 行凶者刘某,年仅21岁,竟与遇害的儿媳是初中同学。 警方了解,两人已多年没有实质往来,近5年连通话记录都没有。 唯一的交集,发生在近期,刘某发布了一条视频。 女孩妈妈留下了一句评论:都这么多年了,还没找女朋友? 虽然是调侃,但正是这句话,刘某心中起了杀意。 刘某供述,他认为这话是对他的侮辱和瞧不起,他感到极度愤怒。 11月30日下午,刘某怀揣利刃,来到当事人住的毕桥村,直奔被害者家中。 家属事后查看监控时,发现了一个令他们无法释怀的细节。 监控画面里,刘某曾在一个路口出现,但他探头张望后,却又退了回去。 并未沿有监控的主路直接进入巷道,是在有意躲避摄像头。 刘某辩解,称打算从邻居家院落穿行,并非故意躲避监控。 但这种“巧合”在家属看来,恰恰说明其行为并非完全失控。 刘某行凶后,并未对近旁惊恐万状的两个幼童继续下手,而是选择离开,随后投案自首。 那个6岁的女孩,强忍着恐惧,拨通妈妈的电话号码:妈妈你快来,奶奶和婶婶出事了…… 这天大的事,一个仅6岁的女孩亲眼目睹,再亲口说出,让她怎能释怀? 这一生她会在心里留下怎样的恐惧,令人无法想象。 而凶手,就因一句评论就起杀心,连孕妇都不放过,凶残的程度令人发指。 然而,这起案例却给人们留下了诸多谜团。 真的仅凭老同学之间,一句无心评论,导致了两个家庭的灭顶之灾? 所以,刘某的“自首”这一情节,并未给受害者家属带来丝毫慰藉,反而成了心头另一根尖刺。 刘某主动归案,承认罪行,并提出,自己长期患有“抑郁症”和“躁狂症”,行凶时处于病情发作、无法自控的状态。 这种说法彻底激怒了家属。一句“有病”,就能试图抵消几条人命的罪孽吗? 在家属看来,刘某自首绝非出于良知忏悔,更像是为自己预留的后路。 家属的态度坚决:不谅解,不妥协。 他们唯一的诉求,是要求法律判处刘某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本案,从法律的角度怎么评价呢? 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极重,最高可判死刑。 本案中,刘某因一句调侃评论心生怨恨,持刀杀害两名受害者,属于典型的故意杀人。 其行为具有以下恶劣情节:一是动机极其卑劣,仅因言语不满就起杀心; 二是手段残忍,针对无辜者且不放过孕妇; 三是后果严重,导致3人死亡(含胎儿),并给幼童造成巨大心理创伤。 尽管刘某自首,且声称有精神疾病。 但法律规定,只有经鉴定,确认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才能免责。 若仅患抑郁症等且具备辨认、控制能力,仍需担责。 在普通人看来,即使遇害人的儿媳评论了一句,并不构成被害人过错。 所以,自首情节虽可能影响量刑,但本案情节特别严重,法院极可能依法判处重刑。 目前,本案仍处于侦查阶段。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关注@赵哥的法律观,发表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