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赖账的人,脑子能有多活? 我欠着别人的钱,但我手里还有一笔更大的债权。怎么办?我直接“零元转让”给我亲戚,一分钱不要,白送。 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啊。这样一来,我名下就没啥值钱的资产了,那帮追着我要钱的,就只能干瞪眼。 以前,可能还真有人靠这招金蝉脱壳了。法院一看,手续齐全,转让自由嘛,管不了那么多。 但现在,最高院把话挑明了。 你转让债权可以,零块钱转让也行,我们原则上尊重你的权利。 但是! 你要是自己屁股后面一堆债主,还玩这手“左手倒右手”的把戏,想把财产藏起来赖账? 对不起,此路不通。 法院直接告诉你:这申请执行人,不给你变更!想逃?门都没有! 说白了,这就是国家层面出手,用最直接的方式,堵死了老赖的一条“骚操作”之路。 你玩的所有花招,其实都是在挑战规则制定者的智商。别忘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永远是真理。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更没有能赖掉的良心债。想靠小聪明绕过大规矩,最后绕进去的,只有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