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房,怎么生孩子?”湖北,一男子与妻子刚结婚,妻子就拒绝和他同房,男子无奈,只能找丈母娘从中协调,可妻子依旧拒绝。之后的100来天时间里,妻子始终如此,男子一气之下提出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15万彩礼和价值5万块的三金,法院判了! 20万,100天,零次。 这三个数字,构成了刘建新婚姻的全部。 2024年9月,于湖北某村,32岁的刘建新历经波折,终遂心愿,将媳妇迎进家门,开启了崭新的生活篇章。15万彩礼,5万三金,酒席按当地最高标准操办。他的父母喜笑颜开,嘴角几乎咧到了耳根。在他们心中,抱孙子这一夙愿仿若即将照进现实的曙光,终于有了盼头。 新婚夜,刘建新满心欢喜地躺到床上,等来的却是妻子张喜凤的后背。 "今天不舒服。" 他没多想,体谅嘛,正常。可第二天、第三天、第三十天……张喜凤的借口像流水线产品一样源源不断:感冒了,头疼,太累,没准备好。刘建新朝着她的方向挪了挪身子,而她则下意识地往外闪躲,仿佛在刻意拉开与他之间的距离,每一次挪动都带着微妙的抗拒。两人同眠一榻,咫尺之间,却似有一堵无形之墙横亘其间,将彼此的心分隔开来,徒留寂静与疏离在空气中蔓延。 这日子,怎么过? 刘建新急了。村里跟他同龄的人,孩子都上小学了,有几个四五十岁的已经开始带孙子。他快六十的爹妈盼了半辈子,好不容易看到儿媳进门,结果儿媳跟儿子形同室友。他试着跟张喜凤谈,得到的永远是那几个字——"还没准备好"。 没办法,他把丈母娘请了出来。 一个成年男人,要靠丈母娘来协调自己的夫妻生活,这事说出去够荒诞的。但刘建新顾不上面子了,他只想搞明白,这婚到底还能不能过。丈母娘欣然允诺施以援手,且称已对女儿晓之以理。然而,张喜凤仿若未闻,依旧执拗地坚持己见,全然不顾他人的劝说与安排。 100天。整整100天,有名无实。 刘建新彻底死心了。他提出离婚,要求张喜凤退还那20万。张喜凤倒也干脆,离婚可以,钱不退。她的理由听起来也挺硬气:结婚证是真的,婚礼是办了的,彩礼是你自愿给的,法律又没规定必须同房。 这话乍一听好像有点道理。可法官显然不这么认为。 法院审理后认定,两人虽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共同生活时间极短,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最终判决张喜凤退还10万彩礼和全部三金。少退的那5万,一方面考虑女方经济状况,另一方面刘建新自己也想尽快了结这场闹剧。 判决书上的措辞很克制,但背后的逻辑很清晰:婚姻不是一纸证书,也不是一场酒席,而是两个人真实的共同生活。睡在同一张床上却刻意保持距离,那不叫夫妻,那叫合租。 这案子传到网上,评论区吵翻了天。有人骂张喜凤骗婚,有人说刘建新活该,也有人感慨现在的婚姻怎么变成了一场精密的商业谈判。 但抛开这些情绪化的声音,真正值得琢磨的是另一个问题:刘建新为什么愿意在20天内掏空家底,娶一个几乎不了解的女人? 答案藏在他的焦虑里。32岁,农村,未婚,父母催得紧,村里人的眼光像刀子。张喜凤长得不错,愿意嫁,条件也不算离谱——这就够了。至于性格合不合、三观对不对、婚后能不能处得来,谁顾得上想这些?先把证领了再说。 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心态,在农村大龄青年中太常见了。彩礼越涨越高,相亲越来越像招标,婚姻越来越像一锤子买卖。双方都在赌,赌对方不会太离谱,赌婚后能慢慢磨合。 可有些东西,是磨合不出来的。 刘建新赌输了。20万换来100天的尴尬和一纸判决书。张喜凤也没赢,退了钱,丢了名声,还搭进去三个多月的时间。 这场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不是因为彩礼太高,也不是因为闪婚太快,而是因为两个人从来没有真正想过,自己到底要的是什么。 刘建新要的是一个能生孩子、能让父母安心的妻子。张喜凤要的是什么?没人知道,也许她自己也不知道。 当婚姻被简化成一场交易,当彩礼变成明码标价的筹码,当"过日子"三个字被压缩成"能不能同房"——这样的婚姻,从签字那一刻起,就已经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