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个话有很大的问题。因为法律之上是道德约束,而法律人宣传这句话,等于把道德层面的约束,或者是道德约束的解释权都抓到自己手里了。 这句话听着冠冕堂皇,仿佛在强调“自由”,实则藏着极大的片面性,甚至会成为一些人规避道德责任的“挡箭牌”。 咱们老百姓过日子,都懂“做人要讲良心”,可要是一味信奉“法无禁止即可为”,把法律的最低要求当成做人的最高标准,那这个社会只会变得越来越冷漠,越来越没有人情味。 最近看到一则新闻,说一名养老中心的员工,因为亲哥哥去世,急着返乡奔丧,向公司请假却没被批准。情急之下,他只能自行离岗处理家事,可等他回来,收到的却是公司的辞退通知。 公司振振有词,说他擅自离岗违反了规章制度,按规定必须辞退,从法律层面来说,公司的做法确实挑不出大错,毕竟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员工哥哥去世必须给丧假,也没有法律禁止公司辞退擅自离岗的员工。 可这事传到网上,网友们几乎一边倒地质疑公司,这就是最明显的反差——合法,却绝不合情合理,更违背了咱们公认的道德底线。 我并不是要否定“法无禁止即可为”这句话本身,而是要明确,这句话绝对不能滥用,更不能当成“为所欲为”的借口,咱们得辩证地看。 法律本来就是道德的最低约束,是社会给每个人划定的“红线”,不碰红线是底线,但绝不能只守着底线过日子。 就像咱们普通人,上班赚钱、照顾家人、和邻里和睦相处,这些事法律不禁止,道德也提倡,这时候“法无禁止即可为”就是对的,它能保护咱们的合法权益,让咱们安心享受自己的自由。 可偏偏有人,总爱钻法律的空子,拿“法无禁止”当幌子,干着缺德事还心安理得。 除了上面说的辞退奔丧员工的公司,生活里还有很多这样的事。比如有些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把劣质商品包装成高档货,卖高价赚黑心钱,虽然可能没有违法,但这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早就丢了诚信的道德底线;还有些人,看到邻居有困难视而不见,明明伸把手就能帮忙,却以“法无禁止”为由冷眼旁观。 更让人担忧的是,有些法律人过度宣传“法无禁止即可为”,有意无意地弱化了道德的作用,甚至把道德约束的解释权攥在自己手里。 他们总说“只要不违法,就没问题”,可实际上,道德的标准远比法律高得多,也比法律更贴近咱们的日常生活。 孝顺父母、诚实守信、乐于助人,这些道德准则,不用法律来规定,不用法律人来解释,咱们从小听到大、学到大,刻在骨子里,这是全社会公认的良知,不是某一群人能随意定义的。 人民日报曾刊文说过,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律是准绳,道德是基石,两者缺一不可。法律管不了的地方,就得靠道德来约束;道德无力约束的时候,法律再出手惩戒。 那些拿着“法无禁止”当挡箭牌的人,看似精明,实则是格局太小,他们忘了,人之所以为人,不光是因为遵守法律,更因为有道德、有良知、有底线之上的追求。 说到底,“法无禁止即可为”本身没有错,错的是人们对它的曲解和滥用,错的是把法律底线当成了道德上限。咱们普通人过日子,既要守住法律的红线,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更要守住道德的底线,不做缺德失良的事。 唯有这样,咱们的社会才能既有规矩,又有温度,才能真正实现人人向善、人人守德,这才是法治社会该有的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