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爱凌国籍的问题,真是吵得沸沸扬扬,不像中国只是网民们吵吵,美国从政界到民间,那真是众口哓哓,副总统、财长、众议员纷纷下场表态,前天美国EPSN的资深作家丹.韦策尔,也发了篇文章,从一个独特角度谈到这个事,有趣的是,结果中美两国网友都不买账—— 文章的标题就很让人意外——“谷爱凌代表中国滑雪是纯正美国式选择” 韦策尔文章的角度很清奇,他先说到:“如果她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业个体,从中国赚取了数千万美元,然后再将其投资回她居住的美国,这真的损害了美国的利益吗?与那些将工作岗位转移到海外的美国跨国公司相比,这种行为在爱美国的天平上又该如何衡量?”这段话似乎在替谷爱凌辩护。 接下来他强调:“包括ESPN母公司迪士尼在内的许多美国公司,都在中国开展了大量业务。无论你是否喜欢,这种为了越来越多的钱而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机会主义者,并且在各方之间左右逢源的做法,不正是美国方式吗?”这段话我就有点迷糊了,这是在骂美国人呢,还是依然在为谷爱凌辩护? 接着还有:“诚然,拥有一群真正热爱美国、绝不会考虑其他选择的公民,对许多人来说是一种理想。但话说回来,如果有人给你2310万美元让你为一家中国公司工作(你绝对不会拒绝)……” 这篇文章很快就在网上火爆走红。美国人对他文章的内容感到非常不满,认为这是在替谷爱凌洗地,并批评谷爱凌在美国长大,却为了钱选择了中国,受到美国人的攻击是理所当然的。而中国网友则愤慨这篇文章充满了铜臭味,完全无视谷爱凌对中国的感情…… 典型的两头不讨好啊! 韦策尔的意思很明白,谷爱凌代表中国参赛就完全是个商业选择,也是普通美国人都可能做的美式选择而已。只要有人愿意给你二千多万美元,任何一个美国人都会和谷爱凌做同样选择,这就是美国人的行事方式。他的这个说法,我想也是很多中国人的想法,许多攻击谷爱凌的国内网民,估计也是在这么认为的。觉得谷爱凌只是为钱加入中国国籍,代表中国参赛的。 个人观点:谷爱凌能代表中国参赛,至少对我们中国是有利的,激励更多中国青年人投入冬季项目是好事。至于商业代言,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又能同时赚钱,何乐而不为呢,没什么可指责的,我们中间很多人不也是这么样吗?只是谷爱凌的影响力大,赚得多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