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浙江,男子想租房子,在某平台联系到一位中介,中介推荐了合租房,租期一年,租金月付,每月800元,押金也是800元。合同注明:电费1元1度,水费6元1吨,宽带费每月30元,明确租期不到押金不退,男子一次转了1630元,说好先租两三个月,合适再长租。结果,一个月电费竟高达400块钱,男子不愿意继续当冤种,想退租,没想到麻烦来了…… 程先生怎么也没想到,来当地找工作的第一个月,光是电费就交了400块。 去年12月份,程先生和妻子从外地过来,想在嘉兴南湖区落脚。 想租一套房子住,他在某平台上刷到一个中介,对方推荐了某小区,说这边合租房多,价格也合适。 两人看了觉得还行,就定下一个带卫生间的单间。 本以为能顺顺利利过渡,可住进去没多久,程先生就发现不对劲了。 他和妻子每天晚上10点、11点甚至更晚才回家。 日常也就是洗个澡,偶尔开一个小时空调,偶尔煮个泡面,用电情况非常简单。 然而,一个月下来,电费竟然高达400块钱,按照1元1度的价格算,就是用了400度电。 这个数字让程先生觉得太离谱了!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和妻子这么简单的用电方式,怎么会用掉这么多电。 程先生越想越气,没住满一个月就决定搬走。 视频里可以看到,程先生的房间里,有洗衣机、热水器、空调这些电器。 客厅里的电表显示,已经没电了,数值为零。 程先生的手机里,记录着充值的记录。 从入住开始,短短一个星期,就消耗了100度电。 一个月下来充了400块钱,也就是400度电。 而且他们实际居住的时间,最多只有20天,因为他们在无锡还有房子,经常回无锡。 1月12号,程先生的妻子把电费太贵、他们已经搬走的情况告诉了房东。 房东发来语音,说有些租客夏天24小时都开着空调,也没反映过电费问题。 还说已经给了中介一年的中介费,让夫妻俩先找中介沟通。 程先生找到中介,一见面就气不打一处来。 他直接说:“不退钱我也要曝光你们,周边很多人都有这种情况,可大家都选择吃哑巴亏。 我们日常在家,根本用不到400度电,这数字太离谱了。” 中介却阴阳怪气地说:“你住一个月就想跑?” 程先生理直气壮地回应:“那我肯定跑啊,你这电费太离谱了,我继续住,继续当冤大头啊?” 中介又说:“你也忒太离谱,你跑了,押金就没了。” 程先生觉得委屈又愤怒,他认为,自己的违约,是甲方原因造成的。 中介却否认了他的这个说法。 程先生气的不行,质问中介是哪个公司的。 中介却耍赖:你管我哪个公司的。 原来,中介在房东那收了400块钱的中介费。 最终中介建议程先生,找房东谈能不能退400块钱押金。 程先生又联系房东,房东马女士说,只租两三个月的事,中介一点都没提。 而且签合同的时候她也没在。 她确实没听其他租客反映过电表的问题。 对于程先生提到的一个月400度电。 马女士解释,我们主家是用了五分表、六分表,但是出租房是七分表。 比正常电表稍微快一点,因为这是合租房,统一供应的,都是这种电表。 电表也不是她自己也弄的。 程先生向房东质问,怎么样用才能用到400度电? 马女士说,有些人家,空调、各种电器都开足马力。 程先生觉得,房东这是怀疑他用了很多大功率电器,而且长时间大频率使用。 他赶紧解释:我可以拍胸脯告诉你,我确实没有用大功率的电器,而且空调我确确实实没有经常开。 但他可以肯定,就是电表的问题。 房东马女士说,退押金的事,还得和丈夫商量一下。 而程先生这边,400块钱,对他们外地来这儿打工的人来说,也不是小数目。 不过最终还算不错,程先生经过和房东沟通,最终拿回了400块钱的押金。 房东称,后续会去排查电表有没有问题。 有人说,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要有自己的房子,也是我们一直有买房子的这种执念的目的。 程先生遇到的问题,也是很多租房户被困扰的问题。 而有的中介,在中间不仅没有起到协调解决问题的作用,反而态度恶劣,耍赖推诿。 好在程先生遇到的房东还算不错,退还了押金并答应排查电表。 可这短短一个月的租房经历,真是让程先生夫妻糟心透了。 根据《电力法》第44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本案中,房东虽未明确提及加收其他费用,但从其解释“出租房是七分表,比正常电表稍微快一点”来看,可能存在因电表问题导致电费计算不准确。 使租户实际支付电费,高于正常标准的情况。 如果电表确实存在问题,导致租户多支付了电费,就相当于房东在电费中加收了费用。 租户有权要求房东,按照当地电网规定的电费标准来结算电费。


